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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20-02-07 14:56:39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章  总  则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充分调动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文艺事业的发展,根据和我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艺术工作特点,制订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艺术类专业包括:编剧(含作词)、导演(含编导)、作曲、指挥、美术创作(含书法、摄影)、舞台美术设计、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含电影放映)等专业类别。艺术专业职称分为:初级(含四级和五级)、中级、副、正四个级别。

(一)编剧(含作词)、导演(含编导)、作曲、指挥、美术创作(含书法、摄影)、舞台美术设计、演员、演奏员等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艺术等级分为:五级和四级(初级)、三级(中级)、二级(副)、一级(正)。

(二)舞台技术(含电影放映) 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艺术等级分为:舞台技术员和助理舞台技师(初级)、舞台技师(中级)、主任舞台技师(副)、舞台技师(正)。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审条件》通过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仅表明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编剧(含作词)、导演(含编导)、作曲、指挥、美术创作(含书法、摄影)、舞台美术设计、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含电影放映)等艺术专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申报艺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祖国,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第六条  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从事编剧(含作词)、导演(含编导)、作曲、指挥、美术创作(含书法、摄影)、舞台美术设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学历和资历方面的要求如下:

1. 申报五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专、大专毕业,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五级职称资格岗位职责。

2. 申报四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四级岗位职责。

(2)大学本科毕业,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四级岗位职责。

(3)大专毕业聘任五级满三年。

(4)中专毕业聘任五级满四年。

3. 申报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三级岗位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四级满三年。

(3)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聘任四级满四年。

(4)中专毕业聘任四级满五年。

4. 申报二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聘任三级满两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聘任三级满四年。

(3)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聘任三级满五年。

(4)中专毕业,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且聘任三级满五年,或中专毕业,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聘任三级满五年。

5. 申报一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聘任二级满五年。

(二)从事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 申报五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专、大专毕业,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五级岗位职责。

2. 申报四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四级岗位职责。

(2)大学本科毕业,经过一年以上见习试用,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四级岗位职责。

(3)大专毕业聘任五级满三年。

(4)中专毕业聘任五级满四年。

3. 申报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通过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三级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四级满三年。

(3)中专以上毕业,聘任四级满四年(杂技、舞蹈、戏曲专业中从事武功行当的演员满三年)。

4. 申报二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聘任三级满五年(杂技、舞蹈、戏曲专业中从事武功行当的演员满四年)。

5. 申报一级,须具备下列条件:

聘任二级满五年(杂技、舞蹈、戏曲专业中从事武功行当的演员满四年)。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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