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的资格评审条件。
(二)软科学研究专业是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新兴学科,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工具。主要内容包括:从事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与规划研究;科技政策与科技立法研究;技术经济评价分析与预测研究;管理科学研究;重大技术工程可行性论证以及软科学自身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等。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决策科学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达到“称职”标准以上。
三、学历和资历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并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其中至少在软科学研究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在软科学研究岗位上从事助理研究员工作两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在软科学研究岗位上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并在软科学研究岗位上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
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一)鉴于软科学是新兴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因此,要求申报人员除具有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之外,还应具有软科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决策学、领导科学、管理学、规划预测学、系统工程学、技术经济分析基本理论与方法、计算机原理与应用等;相关知识包括党和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所从事的软科学领域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国内外现状与发展趋势。能提出有利于软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
3.掌握计算机知识,能结合工作上机操作。
(三)评审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全面系统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其中至少一门学科应具有专长。
2.熟悉软科学领域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其现状与发展趋势,掌握所从事的软科学领域的最新动态,并不断更新知识。
3.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提出失去软科学发展的规划性意见。
4.熟悉计算机应用,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五、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一)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1.能从事市级一般性研究课题,独立进行课题设计及课题管理。能参与重大课题研究,或承担其中子项任务。
2.具备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和整理分析资料的能力,能提出具有一定新意的思路,能独立完成研究报告,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能够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评审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能主持市级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提出水平较高的课题设计并组织实施;
2.能做为主要承担者参与市级重大或软科学研究项目;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提出高层次的创新思路;
4.能够指导中级软科学研究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六、业绩成果
(一)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1.在研究实习员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与市级、局级科学研究项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参与编制地方性管理或改革和政策性法规,并付诸实施;
(3)参与市、局级的调研或认证性课题,在其中独立承担一个子项的研究任务,并获得局级以上的奖励,或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2.在地方性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不少于一篇或参加局以上学术交流会发表论文不少于二篇。
(二)评审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在助理研究员任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做为主要成员参与部、市级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做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制地方性管理或改革的政策性法规,并付诸实施;
(3)主持市、局级的调研或可行性论证课题,取得较高水平成果,或创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2.在助理研究员任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获奖情况符合下列之一者:
(1)科研项目获三等奖一项;
(2)科研项目获部、市级二等奖一项;
(3)科研项目获部、市级三等奖不少于两项。
3.在助理研究员任期内,撰写论文、专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专著;
(2)译著;
(3)在地方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三篇;
(4)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发表、交流论文不少于两篇;
(5)在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6)市级以上法规性文件的主要编写者;
(7)经专家评审鉴定具有独创见解的研究报告。
七、外语水平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八、破格晋升条件
(一)已具备规定学历和其他条件,而不具备规定资历的研究实习员,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作为主要承担得获市(部)级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一项或三等奖两项以上奖励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
(二)具备规定学历和其他条件,而不具备规定资历的助理研究员,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1)经国务院批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2)经市政府批准的中青年科学技术授衔专家;
(3)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其成果获市(部)级二等奖两项以上或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一项以上;
2.在管理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符合相应资格标准,但不具备规定学历的,晋升副研究员资格者应符合(四)-1条款,并需通过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合格。
九、其他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晋升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