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天津市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中、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时间:2019-09-22 15:51:48

作者:

天津论文发表-天津中级职称-天津期刊发表-天津职称论文发表-天津职称

   总则

 

    一、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根据和我市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天津市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中、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二、本标准中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中、资格是指: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资格,副研究员和研究员为资格。

 

三、本标准中的社会科学研究专业主要包括:哲学、伦理学、文学、史学、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信息学及其他学科领域。

 

哲学研究是指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哲学思想、哲学基本理论、科学哲学、比较哲学、应用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哲学史、思想史、逻辑学、美学等研究工作。

 

伦理学研究是指从事道德哲学、比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职业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生态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科学伦理学、社会伦理学、社会公德问题等研究工作。

 

文学研究是指从事文学理论、文学评论、文学流派、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语言学、诗词学、比较文学、神话学、文化理论等研究工作。

 

史学研究是指从事史学理论、史学方法学、中国史、世界史、比较史学、城市史、地方史、考古学、政治文化史、民族史、中共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历史文献学、史料编纂整理、方志学等研究工作。

 

经济学研究是指从事政治经济学、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经济地理、生产力经济学、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经济学、市场学、生态经济学、城郊经济学、技术经济学、民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别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房地产经济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等研究工作。

 

社会学研究是指从事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文化社会学、产业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环境社会学、青年社会学、老年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社区建设与发展、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社会调查与社会分析、性科学、社会心理学等研究工作。

 

人口学研究是指从事人口理论、人口统计学、人口经济学、人口社会学、民族人口学、人口心理学、人口教育学、人口生态学、人口控制论、计划生育、优生学、历史人口学等研究工作。

 

法学研究是指从事法学基础理论、比较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犯罪学、检察学、法医学、法制史、国际公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制建设与社会治安等研究工作。

 

教育学研究是指从事教育哲学、普通教育学、学前教育学、家庭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教育史、教育思想史、教育学派、教材学、德育、世界各国教育状况、教学理论与方法、教育政策、教育制度、教育改革问题等研究工作。

 

艺术学研究是指从事艺术理论、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管理学、艺术鉴赏学、艺术风格与流派、电影学、电视学、戏剧学、曲艺学、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书学、艺术史等研究工作。

 

信息学是指从事信息论、信息传播学、信息编纂学、信息检索学、信息管理学、信息决策学、信息控制论、信息语言学、文献学、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信息软件等研究工作。

 

其他学科是指从事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政治学、心理学、新闻学等研究工作。

 

四、凡在上述学科领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要求申报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时,必须依照本标准进行评审。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资格的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专心致志于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坚持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积极承担党和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二、申报中、资格的研究人员。在任现职工作期间,每年度的业绩考核和每三年一次的聘期考核均应为“称职”标准以上。

 

第三条  学历和资历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并担任本学科研究实习员职务四年以上。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并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并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并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

 

三、申报研究员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副研究员资格后并担任本学科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

 

第四条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一、从事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毛泽东哲学思想、中国哲学史、外国哲学史、现代西方哲学、自然科学史、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等。

 

2.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伦理学原理、中国伦理学思想史、西方伦理学思想史、德育原理、现代西方伦理学、职业道德概论、中国哲学史等。

 

3.文学:马列文论、文学概论、美学、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当代文学、民间文学、外国文学、文艺学方法论、比较文学、文学评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

 

4.历史学:历史唯物主义、史学概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当代世界史、国别史、断代史、区域史、专门史、中国历史文选等。

 

5.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资本论》选读、国民经济管理学、宏观经济分析、微观经济分析、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近现代经济史、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市场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企业管理、统计与计算机应用等。

 

6.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概论、社会思想史、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人口学、管理心理学、社会伦理学、社会经济学、民俗学、社会统计与计算机应用等。

 

7.人口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人口学理论、统计学、人口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人口思想史、人口政策、社会心理学、人口生态学、优生学、计划生育、社会调查方法等。

 

8.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制史、国际法、经济法、律师公证实务、国际经济法概论、犯罪学、商法学、比较法学等。

 

9.教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原理、教学论、德育论、教育哲学、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美育、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实习、调查研究方法等。

 

10.艺术学:马列文论、艺术概论、文学史、戏剧史、文艺评论、文艺学方法论、中外艺术史论、现代艺术流派、美学等。

 

11.信息学: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统计学、运筹学、科学方法论、文献编纂学、决策学、计算机技术应用等。

 

12.其他学科可参照上述学科规定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内容。

 

二、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应考查其是否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和更高的知识水平。根据从事的学科和研究任务分工,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发展情况。

 

3.能正确认识有关的党和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评审副研究员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通过继续教育不断地提高学识水平。根据从事的学科和科研任务,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2.掌握相关学科的发展状况,对有关自然科学、新兴科学知识能不断地学习利用。

 

3.能正确理解有关的党和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评审研究员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深厚的理论功底,根据不同的学科可以有所侧重:

 

1.熟悉并掌握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

 

2.系统地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熟悉有关自然科学、新兴科学和知识和发展状况并能熟练应用。

 

3.能正确阐释有关的党和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五条  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一、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应重点考查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能力:勤于思考,努力工作,不断接受新知识新方法,研究成果有新意。

 

2.调研能力:具有独立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和分析汇总资料的能力,能撰写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

 

3.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立论鲜明,言之有据,层次清晰,能撰写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科研组织能力:曾独立承担并完成区、县、局或实际部门交办的课题研究、调查咨询等工作。能独立进行课题设计,参与、市级课题的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评审副研究员资格应重点考查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现状,设计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社会价值的研究课题,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已形成自己的学术专长,起着业务骨干作用。

 

2.曾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著,并有一定的社会反响。

 

3.曾完成二项以上、省市、院(局)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含自然科学软课题和青年课题),在本学科的一定领域内具有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4.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大型的调查咨询任务。

 

5.具有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三、评审研究员资格应重点考查以下几个方面:

 

1.在学科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并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对本学科的研究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学术理论体系;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

 

2.有高质量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3.主持完成、省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含自然科学软课题),能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或设计出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指导本学科进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能对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对策研究。

 

5.具有培养科研人才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研究人员提高科研水平的能力。

 

第六条  业绩成果

 

一、社会科学研究业绩考核主要考查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数量。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承担和完成、市、院、所级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

 

2.在公开或内部报刊上发表的学术性的论文、理论文章、译文、资料文章等;

 

3.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性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资料书等;

 

4.由区、县、局以上党政机关或实际部门交办或采用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决策文件和为社会服务有实际效益而又不宜公开发表的文稿等。

 

二、评审助理研究员资格应全面考查其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并符合下列条件:

 

1.每年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在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期间独立完成并累计发表10万字的研究成果;

 

2.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期间在公开报刊上发表5篇论文,或有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1部(含合作),并能反映本人在学科研究上的独立见解;

 

3.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期间曾完成二项所级以上研究课题;

 

4.研究成果中至少有二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①研究成果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

 

②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后有社会反映或有评论文章;

 

③研究成果获院(局)级科研成果奖;

 

④研究成果被省市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三、评审副研究员资格应全面考查其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并符合下列条件:

 

1.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在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独立完成并累计发表15万字的研究成果;

 

2.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独立发表10篇论文(研究报告),其中5篇是在省市报刊和专业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1部,并能反映本人在学科研究上已有深入的学术创见;

 

3.任助理研究员职务期间曾完成二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

 

4.研究成果中至少有三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①研究成果发表后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在重要报刊上予以评介或转载、转摘;

 

②在国内权威性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研究成果;

 

③研究成果获院(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

 

④研究成果被中央、省市党政领导批示肯定、或被采纳等。

 

四、评审研究员资格应从业绩突出的副研究员中选拔并具备下列条件:

 

1.每年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在任副研究员职务期间独立完成并累计发表30万字的研究成果;

 

2.任副研究员职务期间在、省市级报刊和专业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研究报告)10篇以上,或有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2部,并能反映本人在学科研究上已形成独具特色的学术理论体系;

 

3.任副研究员职务期间曾主持完成省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4.科研成果至少有三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①研究成果发表后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获学术界肯定和社会好评;

 

②研究成果获省市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③在国际专业期刊上发表,或由海外出版社出版的研究成果;

 

④研究成果被中央、省市党政领导批示肯定,并形成决策文件。

 

第七条  外语水平

 

一、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的专业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二、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的专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申报研究员资格的专业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还应掌握第二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第八条  破格晋升

 

一、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突出,学识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均符合本标准四、五、六、七条规定的高一级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其申报高一级资格的评审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二、在学识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符合助理研究员资格标准的研究实习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

 

1.获市社科成果三等奖、市调研成果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在社科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业绩,经市主管部门认可,并通过市社会科学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组织的考核合格者。

 

三、在学识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符合副研究员资格标准的助理研究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1.经部、市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市社科成果二等奖、市调研成果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3.在社科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经市主管部门认可,并通过市社科专业资格评委会组织的考核合格者。

 

四、在学识水平、外语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符合研究员资格的副研究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研究员资格:

 

1.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中央“五个一”工程奖、市社科成果一等奖、市调研成果一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

 

3.在社科研究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具有开拓性、创造性的重要成果,引起学术界重视,或被党政机关和实际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通过市社科专业资格评委会组织的考核合格者。

 

五、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破格晋升中级资格的专业人员,须通过二门以上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合格;破格晋升资格的专业人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第九条  附则

 

一、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其技术资格的评审除参照前述中、标准条件外,主要应考查其管理工作的实际业绩,包括课题、人才、经费、成果的规范化管理、重要科研活动的组织、科研规划的制定、科研改革的实践、规章制度的建设、科研管理理论研究等。

 

二、本标准中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效年限。

 

三、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晋升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四、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