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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会计人员职称改革

时间:2021-08-19 0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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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会计人员职称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激发会计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和立足本职争创的积极性,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于2021年1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了会计系列职称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会计人员成长规律,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科学评价,坚持以用为本,克服唯”倾向,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会计人员职称制度,为有效评价会计人员专业能力提供制度保障,为用人单位择优聘任会计人员提供重要依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会计人才支撑。

《实施意见》主要改革内容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人才开发使用、强化评审服务和监督管理等五部分,体现了大改革亮点。

一是有效衔接职业资格制度。会计人员获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会计师职称,符合高一级职称晋升标准条件的,可直接凭注册会计师证书参加会计师考试或职称评审。探索审计与经济等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专业)与会计职称系列的有效衔接,凭审计、经济职称证书、符合正会计师相关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二是坚持以德为先、业绩为本的评价导向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会计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不做假账,不断提高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突出创新能力、实效、质量、贡献导向,注重考察会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三是实行人才破格申报机制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实行评审方式。市财政局是会计系列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会计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获得会计领域重大研究成果、解决重大会计疑难问题的,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工作的对在新经济业态工作的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等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破格申报。全国高端(领军)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毕业学员,毕业后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按程序认定为正会计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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