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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山西省2018年度农业系列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2-06 21:42:27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为加强我省高层次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广大农业技术人员的进取精神,提升农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精神,现就全省农业系列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全省农业系列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农学、园艺、土肥、植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兽医、中兽医等技术应用推广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和经营管理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基本条件

 

   (一)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申报正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爱岗敬业,热爱“三农”,勇于改革创新,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要求。省、市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本科(含)以上,县、乡(镇)级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三)任现职年限。根据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任副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实算至20181231日)。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须在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四)考核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连续5年、任职期满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近5年内至少有1个或受到省、部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一)申报正农艺(畜牧、兽医)师

 

    1.省、市级人员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部、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5)获省农村技术承包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6)获得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7)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前3名)完成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重点农业工程项目,通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须提供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证书);

 

   8)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前3名)完成推广项目,经省部级鉴定通过,已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省份推广(须提供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证书)。

 

    2.县级及以下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3,也可申报

 

1)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省农村技术承包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5)获市农村技术承包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6)主持(前1名)研制开发的新技术,经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应用及鉴定证书)。

 

   (二)申报正农经师

 

    1.省、市、县级人员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

 

   3)主持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须提供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证书);

 

   4)执笔主持制定同级党委、政府重大农村政策方案2项以上,成效明显(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

 

    2.乡镇人员申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制定本乡镇健全完善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制度两项(含)以上(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

 

   2)制定本乡镇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等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完成任务的(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

 

    五、学术能力水平

 

   (一)申报正农艺(畜牧、兽医)师

 

    1.省、市级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本人撰写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总结报告、技术咨询报告、学术交流报告等研究成果5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的全国或全省本专业农业学术、技术推广教材20万字以上(须有全国统一ISBN书号)。并提交一篇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至少有1篇在全省或范围内进行学术交流,并得到同行的认可(须提供相关文件或图片等证明材料);

 

   4)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不少于10万字(不得累加计数)的本专业学术著作(须有全国统一ISBN书号)。并提交一篇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

 

   1)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本人撰写的重大项目总结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达到3篇以上(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审批件等证明材料);

 

   2)本人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20万字以上,并提交一篇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申报正农经师

 

    1.省、市、县级申报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

 

   2)本人公开发表的农村政策研究成果,撰写总字数在15万字以上(其中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3万字);

 

   3)独立或作者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5篇以上,其中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

 

   4)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专业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或合著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2万字)。

 

    2.在乡镇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报:

 

   1)本人编写的专业培训资料20万字以上,且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

 

   2)独立或以作者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5篇以上,其中在刊物上独立或作者发表论文或调研报告1篇(含)以上。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都应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

 

    学术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指,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项目(课题)或龙头企业项目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项目(课题)前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前8名,市级项目(课题)或龙头企业项目前6名。

 

    六、申报评审纪律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时,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签字确认。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评委会收审的申报人员材料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不合格材料超过抽查总量10%的,责令评委会对全部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对评委会表决结果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的,即组织专家对全部表决结果复核,复核结果中不合格人员超过2%的,全部表决结果无效,责令评委会整顿后重新组织评审。

 

    七、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1、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函。

 

    2、本单位三次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5、《山西省正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评审综合考评表》。

 

    6、答辩论文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5份,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7、任职资格评审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本(1套,目录及复印材料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作限制性要求),成果奖励证明、论文论著(论文封面、目录和内容,论著封面、目录和封底,网上检索页)等学术研究成果,近5年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彰原件及复印件、专业工作表彰奖励证书,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二)单位材料

 

   1.《山西省农业系列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表》。

 

2.2018年农业正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情况统计表》。

 

3.申报人员个人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由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写、收取、报送,省直由各有关单位统一填写、收取、报送。

 

    (三)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做好职称申报工作,2018103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统一上报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打印、装订,各类表格格式,请登录山西省农业厅网站人事劳资处下载(网址:www.sxny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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