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2018年度全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0-02-06 21:34:14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晋办发〔201773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全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8年度全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评委会评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二、评审范围

 

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在播音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任职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播音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研究能力。

 

2.熟练掌握播音主持创作规律和各类节目的语言表达技巧,播音主持有鲜明特色。

 

3.主持人有较好的节目策划和采编能力。

 

4.是本单位播音主持业务骨干,具备指导一级播音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播音主持界有一定影响。

 

5.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

 

(三)学历条件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0 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四)资历条件

 

任现职满5年,即2013年底前任现职。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主任播音员,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16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

 

任一级播音员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

 

1.参加3次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题材报道任务。

 

2.能够较好地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每年工作量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相关材料)。

 

    (六)业绩成果条件

 

    任一级播音员以来,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至少有1件播音或主持的作品获得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奖。

 

2.播音主持作品获“山西广播影视奖”(“山西广播电视奖”)播音与主持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3.获得全国“金话筒”奖提名奖。

 

4.作为主创人员之一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山西新闻奖”一等奖2项以上。

 

5.入选山西省百佳新闻工作者。

 

(七)学术技术条件

 

担任一级播音员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同时提交1篇学术论文。

 

2)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术论文。

 

    3)在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须是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以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八)考核条件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5年的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等次。

 

(九)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十)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申报评审条件”的第(一)条、第()条、第(八)条、第(九)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等次,符合下列两项条件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要求破格申报评审。

 

1.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

 

2.获得播音主持论文评选专项奖一等奖。

 

3.获得全国“金话筒”奖金奖。

 

四、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2、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逐级申报审核。由各主管部门、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评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收审材料时间为2018917 日至930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地址: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514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联系人:周星宇,联系电话:0351-8302514,电子邮箱:2435700558@qq.com

 

(四)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说明等,请登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www.sxrt.gov.cn)下载和查询。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