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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科技厅系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20:45:5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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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控股集团,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我省2017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就省科技厅系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确认全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权的通知》(陕人社函〔2015〕323号)明确的工程系列评审权限,涵盖材料、冶金、机械、建筑、电子电气、加工、电机、自动控制、科技信息、化学化工、质量、纺织、岩土、土木、环境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室内试验等专业。

 

  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必须具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岗位管理条件。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方可推荐,按照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针对学历、资历的破格条件,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文件执行。学历必须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五)论文条件。申报职称的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并公开发表的论文3篇。论文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刊物原件一起报送。刊物须具有ISSN或CN刊号,并已公开出版。论文必须为或通讯作者。

 

  作为前3完成人取得以下成果,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省部)级科研项目;行业标准;大中型工程设计或生产项目;大中型企业技改;重点新产品研发等。以上成果必须为完成项目,并取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省(部)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的可不作论文要求。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人员必须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个模块,并持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请免试的,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中、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等规定执行。

 

  (七)职称外语条件。对职称外语成绩不作强制性要求,只作为职称评审过程中的参考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人员可提供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人员从2013年开始,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科目不少于56学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一)申报人员须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使用省人社厅印制的统一制式表格。表格也可从网上下载(www.sninfo.gov.cn)制成标准样式,中缝装订。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答辩材料一份,内容包括学术论文及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要求在1500字以内。

 

  (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外语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凡免试计算机者,需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1)。

 

  (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15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2)。

 

  (七)陕西省科技厅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八)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①单位推荐函②单位公示证明③学历证书复印件④任职资格复印件⑤计算机(外语)证复印件或免试表⑥考核文件复印件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⑧获奖证书复印件⑨论  文复印件⑩其它)装订成册,与其它材料一并装编制材料目录表。《报送材料目录》(附件3)应粘贴在材料袋封面。

 

  (九)其他材料①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5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2张由评委会保存,用于办理资格证书);②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四、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陕人发〔2001〕69号)、《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5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二)报送评审材料必须持有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函件,并填写《陕西省科技厅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4),事业单位在填写时要注明申报人是否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三)填写材料要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电脑打印,字迹工整,易于辨认。推荐单位须对填写内容认真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四)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办法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任现职年限、聘任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成果等截止2017年9月15日。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省科技厅系统的工程师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工程师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系列专业岗位,须在本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稀有科工集团工程系列高(中)级、科控集团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本单位依据省人社厅有关授权组织实施。

 

  (四)按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职称评审每人400元。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30日;报送材料须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地  点:省科技厅人事处职改办

 

  联系人及电话:夏学礼   87292185  

 

          马美茹   812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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