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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20:36:4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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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上海博物馆,各区文化(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沪文管发〔2010〕第46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申报评审范围

本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岗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

(三)学历和资历

1.申报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担任助理馆员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聘任助理馆员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聘任助理馆员满4年,从事文博工作满7年。

5)文博技术、文物经营专业中,中专学历(含高中毕业),具有一技之长,聘任助理馆员职务满6年,从事文博技术工作满10年。

2.担任助理馆员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高一级学历者,在取得学历后工作满1年,可按取得的高一级学历所对应的任职资历条件申报。

3. 非现役军人期间,获得的军队院校成人教育学历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其它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4.学历认证可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办理(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受理大厅或浦东新区商城路800号斯米克大厦605室)。

5.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8年1231日。

(四)论文、论著

在聘任助理馆员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1部及以上的。

2.独立或作为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岗位、专业内容密切相关,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及以上的。

3.考古调查及发掘报告、文物鉴定总结、文物保管业务工作文章、陈列展览大纲和设计方案、文物宣传科普文章、文博技术总结、文物评估报告、文物经营拍卖图录或经营工作总结等2篇及以上的。

上述论文、调查报告、技术总结、方案等不得少于3000字。调查报告、技术总结、方案等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应通过两门公需科目共4学分的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班计2学分、创新知识初级班计2学分、项目管理初级班计2学分)。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

(六)业绩考核

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七)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缺额推荐申报。

2.上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不接受申报。一年来取得下列业绩之一的除外:

1)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项,并具有个人证书的。

2)作为项目(课题)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课题),并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

3)作为作者完成专著1部或独立完成论文1篇以上,并公开出版或发表的。

3.关于破格申报。对于未达到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确有一技之长,且从事文博技术工作15年及以上,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详细说明推荐理由,经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亦可进行评审程序。注:破格申报仅限于未达到规定学历的情形。

4.评聘其他相关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从事文物博物工作,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在现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可申报馆员任职资格。

5.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从事文物博物工作,在现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可申报转评馆员任职资格。

6.职称外语(含职称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申报对象可自行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聘任助理馆员以来的相关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可提供的外语材料主要包括:职称外语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可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可提供的职称古汉语能力水平材料主要包括:本市职称古汉语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对单位和申报对象的有关要求

(一)对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对象所提供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核盖章,具体审核要求请见《文物博物系列报送馆员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指定地点。

2.用人单位应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对申报对象的业绩水平和工作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以供专家评审时参考。

3.单位应对申报对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核实的责任,对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项目等情况逐一核实并盖章。未经单位核实的内容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4.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用人单位在审核申报对象资历时按此要求执行。

5.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务任职资格。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填写单位核实意见和《申报评审馆员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时,应明确本单位是否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6.本市现已分别启用新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017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版),各单位需按新版要求进行审核和提供材料。

(二)对申报对象的要求

1.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文物博物系列报送馆员职称评审材料目录》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申报对象在申报同时应在承诺书上签名,并承诺所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没有签署承诺书的申报对象,材料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五、主审论文答辩

大专及以下学历的申报对象,须在中评委评审会议上进行主审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813日-817日。

2.报送地点:静安区巨鹿路709号市文广影视局行政事务受理大厅。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33394008

政策咨询:23128131、23128117

七、评审费用

申报对象每人收取评审费800元,评审费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次付清(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通知内容可在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或wgj.s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内查阅。

 

上海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文物博物系列报送馆员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联系方式:

申报类型: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评

申报专业:

(专业范围:考古、专职研究、文物鉴定、文物保管、文物保护、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文博技术和文物经营等)

序号

   

原件

()

复印件()

打印件()

       

1

2018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馆员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基本信息表



1

Excel格式。单位统一填写。纸质版单位盖章后随申报对象书面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wgjzcsb@163.com

2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3

双面打印,单位或档案所在部门明确核实意见后加盖骑缝章及单位公章。事业单位注明岗位缺额情况。(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

申报馆员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



12

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单位注明推荐意见并审核后盖章(事业单位注明岗位缺额情况)。

4

已经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或工作总结等


12


1.将已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页复印后逐篇进行装订,单位需对申报对象提供的论文复印件盖章审核。2.调查报告、技术总结、方案等双面打印。按《调查报告或技术总结报告鉴定表》、报告正文的顺序逐篇装订成册。3.以上材料装订在《申报评审馆员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之后(12份)。4.专业论著或图录的,提供一份原件即可。5.学位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评审的论文。出版证明不得作为论文发表依据。每篇均不得少于3000字。

5

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


1


按所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所有证书与证明必须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6

更高学历及鉴定证书


1


7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1


8

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1


9

职称外语、职称古汉语证书、职称计算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


1


10

承诺书

1



11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单科合格证书

1



12

其他中级资格证书(仅转评对象提供)


1


13

2寸证件照

1



背面写好本人姓名、单位名称,装入信封。

注:此目录粘贴在申报材料袋正面(上述材料均使用A4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评审馆员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

申报类型:正常申报    破格申报    转评

申报专业: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及部门


单位性质

事业企业其他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年  月


何时加入何

党派任何职


更高学历

全日制

教育


毕业学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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