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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报送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10-06 20: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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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报送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要求,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环保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环境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仪器设备、环保技术开发等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申报范围为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范围为除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泰安、临沂之外的其他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需提交经中央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委托函,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4.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应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5.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6.各单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7.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2018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一)改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级别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破格申报评审。对符合《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其他申报人员不参加测试。测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具体要求。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五)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下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六)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七)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职称。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八)援藏、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

    (九)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

    (十)凡职业资格制度明确可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有关政策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审核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填报(http://124.128.251.110:8185/)。申报人员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查看说明书

    1.申报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填报的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学历信息: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要与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一致,不得随意简写。

    3.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专业技术职称”“获得资格时间要按照实际取得资格的情况规范填写。其中,获得资格时间一栏,职称证书标注公布时间(生效时间)的,以公布时间(生效时间)为准;定职取得资格的填写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聘任时间及年限聘任时间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的年限,年限计算到2018年年底,每满1个年度为1年。

    4.“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更高奖项。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日期。位次系个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1/3”)。

    5.“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数量不超过3项,不允许填写任现职以前和无原件的论文、著作和作品;时间填写刊物或著作的出版时间。题目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6.申报人员除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外,还必须上传本人照片,同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聘任文件)原件、成果奖励证书原件、论文(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全部内容)和著作(封面、编辑人员页)原件等的扫描件。

    7.各呈报单位应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完成单位路径的申报工作。

    (二)纸质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5份(A3纸型,必须是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2.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简历中体现的曾获学历、学位均要有证书体现。如证书丢失,须提交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科研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实行代表作制度,著作、论文、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报送的论文、成果要与网上申报时填报内容一致。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6.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五年)参加学习培训、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7.任现职以来历年的考核等次,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网上申报时填报内容一致。

    8.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指同级别层次),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由所在单位出具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9.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书》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1.评审依据学历应为承认的学历,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相关或相近。

    2.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3.现专业技术职称要规范填写(如:工程师、工程师)。

    4.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五年)参加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应按实际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填写。

    5.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效果要具体明确。字数不超过1500字。

    6.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栏签字。《评审表》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等信息要填写完整,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栏要填写明确意见。

    7.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

    (四)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和公示工作,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申报的,公示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审核把关。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1.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由系统生成)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评审表》(5份)按单位顺序单独整理,并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整理好。

    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文或聘书、奖励证书、论文期刊、《六公开监督卡》、继续教育材料及其他材料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

    3.各呈报单位对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工程师的申报材料要用黑色粗记号笔分开编号。编号规则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的排序一致,对本呈报单位(非工作单位)内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从Y001开始,工程师从G001开始,直至最后一名。编号位置在档案袋右上角。务必保证《申报人员花名册》、档案袋编号和装箱顺序完全一致。电子材料在纸质材料报送前一次性上报。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安排专人报送。

    报送地点: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1204房间

              (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人:牟  

    联系电话:(05316622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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