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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30 20:44:3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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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2017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17年度全省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岗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正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职称任职资格满5年。

 

  2、申报副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2年以上;

 

  ⑵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4年以上;

 

  以下⑶—⑻条,需取得中级资格5年以上

 

  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

 

  ⑷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新闻工作15年以上;

 

  ⑸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新闻专业工作20年以上;

 

  ⑹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新闻工作25年以上;

 

  ⑺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新闻工作28年以上;

 

  ⑻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新闻工作30年以上。

 

  学历必须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业绩条件

 

  申报正职称人员应获得陕西新闻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相当奖项;申报副职称人员应获得陕西新闻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相当奖项。所有奖项应有个人署名且为任现职以来的新闻编采专业奖项。

 

  (五)论文条件

 

  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在新闻专业期刊(不含报纸、增刊、内刊等)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000字以上),正3篇,副2篇,且至少有1篇为独立作者,论文发表时间截止2017年10月。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3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由申报新闻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评审表格

 

  新闻系列评审简表、报送材料目录、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见附件。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⑴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求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注明参评人员材料公示结果,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求表中“其他考核测验登记”一栏中,注明参评人员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⑷参评人员所有证书及其它材料的复印件,要求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按要求逐项认真审查并签字盖章。

 

  2、申报人员提供的资格材料

 

  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简表》15份;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⑶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近五年)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

 

  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请务必提供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身份证复印件、近五年考核表复印件;

 

  ⑹继续教育证书(2013年-2017年)复印件;

 

  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文件批准时间界定)的业务获奖证书复印件(为保证材料的干净整洁,请勿将任现职以前奖项放入);

 

  ⑻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更高水平的新闻、通讯、言论等方面的代表作品12篇(复印件);

 

  ⑼参评论文复印件;

 

  ⑽个人业务自传(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情况);

 

  ⑾在校报、企业报等非主要报纸从业的人员,需提供近期报样一张。

 

  以上2—10项依次装订成册。

 

  (三)其他材料

 

  1、申报人两寸近期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5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2张由评委会保存,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2、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现使用姓名与个人提供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申报材料中如有笔名的,均应提供相关证明。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新闻专业岗位,须在新闻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要求,鼓励各类人才扎根我省贫困地区建功立业,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时给予政策倾斜。

 

  (五)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基层的原则,不断改进新闻职称管理服务方式,从今年开始,新闻系列职称评审,不再向个人收取评审费。

 

  五、专业答辩

 

  申报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新闻专业及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送材料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袋上请粘贴《报送材料目录》,并注明联系方式;

 

  2、《评审表》、《考核表》、《评审简表》一律为A4规格;《评审表》、《考核表》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周六、周天除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地址:陕西省新闻职称改革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委院内1号楼六层619室。

 

  联系电话:029—8558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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