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天津市翻译专业职称评审标准

时间:2019-09-18 19:52:53

作者:

天津论文发表,天津中级职称,天津期刊发表,天津职称论文发表。天津职称

等级条件

翻 译(中级)

副译审(副)

译 审(正)

学 历

具备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翻译资格后并担任助理翻译职务四年以上。

1、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翻译资格后并担任翻译职务二年以上;
2、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翻译资格后并担任翻译职务四年以上;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翻译资格后并担任翻译职务五年以上;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译审资格后并担任副译审职务五年以上;

能力水平

1、  具有较丰富的科学文化和较高的汉语文字水平、具备一定涉外知识;2、  较熟练掌握翻译业务,独立承担本专业的口译或笔译工作,语言流畅,译文准确;3、具有指导初级翻译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1、 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对从事的专业有较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并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2、 具有较高的翻译水平,能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熟练掌握翻译业务;
3、 具有指导初、中级翻译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1、 长期从事翻译或审稿、定稿工作,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经验丰富,能审定重要文稿,能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2、 工作成绩卓著,在翻译界享有声誉;
3、 具有指导、培养中级以上翻译人员能力,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翻译工作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业绩水平

1、从事口译者,每年独立承担10次(或100小时)以上与外宾会谈或导游的口译实践,并主译翻译3万字以上的译作,差错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2、从事笔译者,作为主译翻译6万字以上的译文,差错率不超过千分之二。

1、从事口译者,在重要外事活动或国际会议中担任首席翻译,并作为主译翻译5万字以上的译作,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从事笔译者,在翻译工作中负责审稿、定稿,并主译翻译10万字以上译作,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从事口译者,在重要的外事活动或大型国际会议中担任首席翻译,并主译翻译10万字以上译作(有正式出版物或同传资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从事笔译者,在翻译工作中负责审稿、定稿。并主译翻译20万字以上的译作(有正式出版物或同传资力),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外语水平

暂未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须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翻译专业考试,再进入评审。

1、必须通过全国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暂未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必须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翻译专业考试;


继续教育

须有近四年的继续教育经历,每年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须有近五年的继续教育经历,每年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12天或96学时。

须有近五年的继续教育经历,每年继续教育课时不少于18天或144学时。

破格
申报

资 历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较大项目谈判、外事交流活动或大型文字翻译,取得良好效果。
2、在翻译工作方面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被局级主管部门认可。
单位出具资历破格申请,并经主管局盖章。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主持重要项目的谈判、外事交流活动或大型文字材料翻译,并取得显著成果;
2、 同翻译条件2;
3、 经人事部批准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单位出具资历破格申请,并经主管局盖章。


主持部(市)级以上项目谈判、外事交流大型文字翻译,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单位出具资历破格申请,并经主管局盖章。


学 历

除符合资历破格要求外,还须通过大学本科水平的基础知识考试。

除符合资历破格要求外,还须通过大学本科水平的基础知识考试。

除符合资历破格要求外,还须通过大学本科水平的基础知识考试。

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证书及其复印件:
学历证书、初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2、 其它:委托评审函、
最近四年的考技卡片、评审表一式两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2份(B4纸)。
二、1寸免冠照片一张。

一、申报材料:
1、 证书及其复印件:
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2、 其它:委托评审函、
最近五年的考技卡片、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5份(B4纸)。
二、1寸免冠照片一张。

申报材料:
1、 证书及其复印件:
学历证书、副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2、 其它:委托评审函、
最近五年的考技卡片、评审表一式三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5份(B4纸)。

备 注

本级别评审标准适用于暂未实行以考代评的语种。英、日、法、西、德、俄、阿等语种实行以考代评,不适用本标准。

本级别实行考评结合评审方式

本级别实行只评不考的评审方式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