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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暂行)(2)

时间:2020-12-18 1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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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1) 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研究 1 项或主持地市(厅)级以上项目课题研究 1 项,结题并通过验收。

(2) 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 1 或参编至少 1 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或并公开出版每部教材由本人撰写的内容在 3 万字以上或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环湖、青南地区为 1 

(3) 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教研成果获地市(厅级二等奖;或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 件。

(4) 参与编写或修订 1 门以上课程的课程标准;或参与制

(修)订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关的标准、规范或规程等并被  地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采用。

(5)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受聘讲师满 8 年,年度考核 3 或连续 2 为等次。

(三)讲师

1.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根据所教学科的课  程标准、教材、规范合理地进行教学设计,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教学效果好。

2. 积极承担并做好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 1 年以上。

3.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教学改 革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 具有比较丰富的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


 

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5.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资格期间业绩成果要符合 下列条件中的 2 项:

(1)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 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2)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技能(知识)竞赛,获市州级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3)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 1 期以上。

(4) 参与校级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 等比赛之一,并获得前 3 名。

(5) 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有 1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6) 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成绩比较突出, 年度考核连续 2 次为等次。

(四)助理讲师

1. 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任教专业的基本概  况,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根据所教学科的课  程标准、教材,规范地进行教学设计,较好完成教学任务。

2. 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3. 具有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方面的组织能力,且工作效果 较好。

4. 任教一年来的教案。


 

二、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

(一)正实习指导教师

1.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10 年以上,独立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2. 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理  论研究水平,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  理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水平高超,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  色鲜明。

3. 在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掌握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具  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指导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  面有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在我省能起到专业(学科)带头人  作用,在指导和培养其他层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 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  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  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  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绩突出,直接指导学生在企业进行专业技  能、创新创业和教学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5. 能够承担工以上职业培训任务。

6.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资格期间业绩成果要符合 下列条件中的 4 项:

(1)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 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 和专业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

(3)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技能竞赛,取得一类竞赛名次或获二类竞赛和

(部)级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本人指导的选手进入全国技能大  赛青海代表队。

(4)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 3 期以上; 或者主持过企业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技改项目、攻关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5) 主持过至少 1 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者主持过 2

项地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结题并通过验收。

(6) 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 1 

或参编至少 2 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并公开出版每部教材由本人撰写的内容在 6 万字以上)或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有 2 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环湖、青南地区为 1

(7) 成立以本人名字命名的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

(8)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或 市州(厅)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教研成  果获省(部)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或作为发明人获得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授权发明专利 1 件以上。


 

(9) 主持编写或修订 2 门以上课程的课程标准或一个专业的教学标准;或主持制(修)订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关的标  准、规范或规程等并被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  门采用。

(10) 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的仪器、设备、装置,或研发完 成的本专业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成果鉴定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2 项。

(1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成 绩显著,受聘实习指导教师满 10 年,年度考核 5 或连续3 次)为等次。

(二)实习指导教师

1. 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  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  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 履行现职期间担任班主任 1 年以上,承担过预备技师及以上毕业课题指导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比较突出。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  取得突出的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  用。

4. 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服务流程,熟悉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要  求,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指导过实验、实训、顶


 

岗实习、社会调查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工作。

5. 能够承担企业在职职工等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

6.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资格期间业绩成果要符合 下列条件中的 3 项:

(1) 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 获得州市级以上表彰。

(2) 主持过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 中发挥骨干作用。

(3) 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参加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技能(知识)竞赛,获市州级竞赛前 3 名。

(4) 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 2 期以上, 成效显著;或者参与完成企业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技改项目、攻关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5) 参与市州(厅)级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 课件制作等比赛之一,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6) 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研究 1 项或主持地市(厅)级以上项目课题研究 1 项,结题并通过验收。

(7) 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 1 

或参编至少 1 部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或并公开出版每部教材由本人撰写的内容在 3 万字以上或本人独立撰写的论文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环湖、青南地区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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