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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州市2020年全市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 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0-12-18 14:12:48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2020年全市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
群众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 人社厅函〔202062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 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函〔202087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度全市艺术、图 书、群文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0年忻州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 理、指导下,由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相应的初级职 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艺术、图书资料、群 众文化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符合申报评审 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 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有关文化文物工作的政策,具有本专 业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 能力,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与任职年限等要求

1 艺术系列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其中, 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演员、戏曲演奏员、舞台技术人 员和电影放映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 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 3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初中以下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10年以上。聘任期内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为称职以上。初 步掌握专业知识,工作积极,能完成所承担的专业任务。

2 图书系列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对长期 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 历可放宽到中专。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 3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聘任期内年度专业技 术考核为称职以上。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工作方法和技能, 能承担管理员的职责,并独立编写过本单位的业务制度、技术规 章、工作细则或提出过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被采纳。

3、群文系列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对长期 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 历可放宽到中专。

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 3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聘任期内年度专业技 术考核为称职以上。掌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本业务工作的 基本程序和工作方法,并能够独立完成某项专业指导工作,能写 出一般性的研究报告。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教育行政部门 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 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承认学历均可视为图书资料专业相 近学历。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 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业 绩成果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 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 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 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 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 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 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 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 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三) 逐级申报审核。用人单位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并经 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逐级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或 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 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忻州市艺术、群文、图书、系列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 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 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 核后,逐级报送初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 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初级评委会。

(四) 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 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 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 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 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

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 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 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它有关事项

1 关于转系列评审。过去已取得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 格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到艺术、群文、图书系列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的人员,必须在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个人申报、单 位推荐转评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2 关于学历认证要有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对于学信网和学 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 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专业技 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对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在《山西省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 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员所在单 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 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 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 策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 说明等,请登录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s://lfw.sxxz.gov.cn) 或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xxz.gov.cn) “政 务服务” “资料下载”栏目进行查询和下载。

报送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215号止。 报送地点: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0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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