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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州市2020年全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0-12-18 14:12:15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2020年全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 人社厅函〔202062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 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函〔202087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度 全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安 排意见如下:

一、 组织管理

2020年忻州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忻 州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 评审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 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且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均可申报评审。

三、 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报评审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祖国,热爱群众文化事业,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学历要求:申报评审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 科及以上学历。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 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 业务能力要求:申报评审者须掌握文艺基础理论、专业 知识和技能,熟悉群众文化工作,具有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实践 经验和独立工作能力,并取得较好业绩,能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理 论论述和成果总结。

4 任现职年限要求:自本单位根据和我省专业技术职 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评审当年年 底。其中,获硕士学位,要求任现职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要求 任现职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要求任现职满5年。

5 考核要求: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 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在合格以上,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 果在合格以上大专学历须有五年、大学学历须有四年,研究生学 历须有两年。

(二)具体量化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3项。其中,从事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第8项。

(1)主要参与完成了本地区3项以上大中型群众文化活动 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活动或科学普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工作,并 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具体申报中,中型群众文化活动2项或小型

群众文化活动3项可作为1项大型活动计算(省级以上活动为大 型,市级为中型,县级为小型)。

(2) 参与完成了辅导业余文艺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骨干 或科学普及人员10名以上,或完成培训教学或科普培训教育工 15次以上,培训总人数达200人次以上。

(3) 组建和辅导基层业余艺术团(队)1个,并为基层演 出达40场以上。

(4) 参与群众文化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或科学普及刊物、 资料的编撰和出版发行工作。

(5) 独立或合作创作剧本、小说、曲艺、诗歌、散文、词 曲、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学艺术中型作品1部和小型作 4°

(6) 参与省级艺术或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或科学普 及学术研究项目1项。

(7) 在省(部)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 文1篇;或独立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篇以上或2000字以上的文 艺评论3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论文2 (作者),每篇论文在2000字以上。

(8) 参与完成民间艺术搜集、整理、研究和发掘利用工作 1项以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达3项以 ),并形成文字资料。

对乡镇及以下的专业人员,若业绩、贡献比较突出,在当地 有较大影响,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进行特殊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 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 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业 绩成果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 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 实行民主评议。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 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 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 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 具鉴定意见。要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 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三) 逐级申报审核。

用人单位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并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 公章,逐级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各 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至忻 州市群众文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 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 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 核后,逐级报送中级评委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 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中级评委会。

(四)严肃申报纪律。

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 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 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 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 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 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它事项

1 任职期内获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 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连续3年等次人员,同等条件下,可 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 关于学历认证要有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对于学信网和学 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 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专业技 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对本人的学历学位信息在《山西省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 诺书”中进行承诺,并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申报人员所在单 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 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我市现行职称政 策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填写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 说明等,请登录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https://lfw.sxxz.gov.cn) 或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xxz.gov.cn) “政 务服务” “资料下载”栏目进行查询和下载。

报送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215号止。

报送地点: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0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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