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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0-12-18 13:48:55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山西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山西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指导下,由省文化厅具体组织实 施。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17〕73 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 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664号)精神, 结合我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现就全省艺术系列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 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组织中,在艺术系列相应专 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且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 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评审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执行党的文艺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有为 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 学历要求:申报评审者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 以上学历,其中,申报副专业技术职务的舞蹈、戏剧、戏曲、 曲艺、杂技演员,戏曲演奏员,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


以上学历。

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 术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可适当放宽。

3 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要求:晋升副专业技术职务, 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艺术造诣,具有熟练的艺术技巧,有较丰 富的艺术经验,在本行业有所建树,在省内有一定影响;晋升正 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较高的文艺理论修养和艺术造诣,有 娴熟的艺术技能和丰富的艺术经验,所创作演出的艺术作品深受 广大群众欢迎,为社会所公认,对艺术事业的发展贡献显著,在 国内享有声誉。

4 任现职年限:要求任现职时间须满5年,不满5年为破 格评审。破格申报评审只准最多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2年。 任现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后,被单位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并履行 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时间。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 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 数聘任相应职务当年算起,实算至评审当年年底。

国有企业或非公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 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5 考核要求:申报评审者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 核。正常晋升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须在合格以上,近五年的 年度考核要求在合格以上,不达合格一次相应推迟一年参加评 审。破格晋升人员,还需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

6、基层服务要求:省、市文化行政部门所属文化事业单位 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须在任现职期内定期深入贫困地区 开展文艺演出、专业培训、辅导或志愿服务等基层实践工作,其 中评审副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满6个月,评审正专业技 术职务人员须满3个月。

(二)具体量化条件

申报评审者,须在任现职期内符合以下要求。

1 表演专业人员

1) 角色分配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在五个以 上演出(播出、上映)或保留剧(节)目中担任主演或次主演。

2) 工作量要求:晋升二级演员,舞台表演人员年演出场 次须占受聘单位演出场次的80%以上,其中,戏曲演员年演出场 次须达到受聘单位年演出场次的70%以上;其它专业演员演出工 作量须达到同类人员平均工作量的80%以上。晋升一级演员,年 演出场次须占受聘单位年演出场次的60%以上。从事影视表演和 影视剧、广播剧、动漫配音等专业的演员,晋升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期内需有3部大型作品或5部小型作品播出(上演)。

2 音乐专业中演奏和指挥人员

A、演奏人员

1)担任角色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在受聘单 位三个以上演出或保留剧(节)目或演奏作品中担任主奏、领奏 或协奏。其中,钢琴伴奏需熟练掌握各种音乐曲目风格和即兴伴 奏技巧,在三个以上大型音乐会中担任独奏、伴奏,或根据舞蹈

基本功训练自行编排伴奏曲目并能胜任音乐指导。

2)演出场次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演出场次 须占受聘单位演出场次的80%以上,晋升一级演奏员还须担任声 部首席5年以上或担任乐队首席3年以上。其中担任钢琴伴奏任 职期须满10年以上,工作量达受聘单位满负荷工作量90%以上。

B、指挥人员

演出场次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演出场次须占受 聘单位演出场次的80%以上。

3 美术专业中美术、书法、摄影、动漫设计人员(美术设 计、场景、合成、动画师)

工作量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完成受聘单位规定 的工作量和安排的公益活动;此外,大型作品的年创作量不得少 3幅,其中,书法、摄影专业作品的年创作量不得少于20幅。 动漫设计人员需完成3部以上大型作品或5部以上中小型作品并 播出(上演)。

4 演出监督专业人员

1) 业务能力要求:全面掌握艺术表演团体管理的系统知 识,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掌握艺术生产和演出活动 规律。对剧(节)目的选定和演出有独到见解,能较好地把握艺 术市场运作规律,了解各地演出场所、观众欣赏情趣和文化市场 信息,有效地解决艺术生产和演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具有演出 筹划能力和经济核算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

2) 业绩要求:晋升一级演出监督,任职期内,出色地组 织过30台以上各种类型的演出活动,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晋升

二级演出监督,任职期内,组织过30台以上剧(节)目的排练 和演出,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 舞台技术专业人员

(1) 舞台技术专业增设舞台技师(副为主任舞台 技师)。

(2) 工作量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达到受聘单 位演出场次的90%以上。

(3) 安全要求:要全面掌握操作技术,了解工作规程和专 业知识,在任职期内未发生重大事故。

6 电影放映专业人员

(1) 工作量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年放映场次在 100场以上。

(2) 安全要求:要全面掌握操作技术,了解工作规程和专 业知识,在任职期内未发生重大事故。

7 编剧、导演(含动漫编剧、导演),作曲人员,舞台美术 设计人员,摄像、录音、传音、剪辑、制片、动漫音乐编辑等人 员

(1) 工作量要求:任职期内主创大型作品2部以上,或独 立创作中小型作品5部以上。

(2) 业绩要求:晋升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内须有 独立创作的大型作品发表或上演(播出、上映);晋升正专 业职务,任职期内须有独立创作的大型作品在刊物发表或 上演(播出、上映)。

(三)获奖要求


晋升副专业技术职务,作为独立或主创人员,其完成的 文艺作品,须获省级专业等级奖或2014年以后参加过省级专业 展演、展览2次以上;晋升正专业技术职务,作为独立或主 创人员,其完成的文艺作品,须获专业等级奖或2014年 以后参加过专业展演、展览2次以上。对电影放映技术人 员获奖可不作为必备条件。

三、 破格评审

(一) 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规定任现职年限者,若业绩、贡 献特别突出,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 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

中专及以下学历,破格申报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从事本专业工龄须满20年以上;破格申报正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从事本专业工龄须满25年以上。

(二) 破格评审条件

艺术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除满足正常晋升所要 求的相关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下列获奖条件:

破格晋升副专业技术职务,须获省级专业单项奖更高奖 1次以上;破格晋升正专业技术职务,须获专业单项 奖更高奖1次以上。不设单项奖的,系获奖作品主创人员。

四、 特殊人才评审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等条件,但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专 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除满足正常晋 升要求的工作量化条件外,须满足以下条件:晋升副专业技 术职务,作为独立或主创人员,其完成的文艺作品,须获省级专 业个人奖更高奖2次,并在全省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晋升正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独立或主创人员,其完成的文艺作品,须 获专业个人奖更高奖2次,并在全国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

五、其他事项

1 专业展演、展览活动,指省政府和省以上文化行政主管 部门、文联所属协会组织的艺术类展演、展览活动;专业奖励, 指由省、市政府和省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联所属协会授予 的本专业奖项(中宣部、省〔市、区〕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 奖视同或省级专业奖)。其中2个市级更高奖可按1个省 级等级奖计算(仅限市属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个省级最 高奖可按1个等级奖计算。文华个人(单项、独立)奖、 梅花奖获得者可不受学历限制。

2 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民主评议出具鉴定意见、主管部门 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 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用人单位须成立由群众代表、 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 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 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 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申报环节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 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 公示,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

3 评审实行专业考试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在答 辩总成绩构成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20%,现场答辩成绩 占60%,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20%。其中,表演和音乐专业 现场表演(时间三分钟以内)成绩占60%,现场答辩成绩占20%, 论文学术水平评价成绩占1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10%。 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 2006〕30号)精神,答 辩综合成绩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即淘汰比例不低于 10%;破格晋升人员,答辩综合成绩未获优等者,一般不向评委 会推荐。

4 任职期内获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 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连续3年等次人员,同等条件下,可 优先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5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 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6 对于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 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 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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