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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社会 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3:43:31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社会

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40)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 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 628)精神, 现就2020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0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社会科学 研究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 评审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领域中,从事社科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申报人 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 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1.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 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 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 间的。

三、 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党的各项方针 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学历要求

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髙级职称,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历。关于学历认可,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承认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 业相同或相近。

3. 业务条件

申报研究员要求:

(1) 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对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开创 性的研究;或在重要理论问题上有所突破,撰写过髙水平的学术 论文或专著,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产生 了重大的社会影响,或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围绕党和 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形成髙质量的决策 咨询研究成果。

(2) 能够根据本省或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及发展 趋势,提出本学科某一领域的研究方向,设计具有重要意义或开 创性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培养和指 导研究生及下级研究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

申报副研究员要求:

(1)在本学科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的研究,发表 过具有较髙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重 要项目,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围绕党和事业发展 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形成较髙质量的决策咨询研 究成果。

2)能够根据本省或需要和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及 发展趋势,设计有较髙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 导和主持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培养和指导中级研究人员工作学 习的能力。

4. 任职年限

自申报人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 术岗位工资算起,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要求任现职满5年;取 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副研究员,要求取得博士学位后并从事 本专业工作满2年。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申报职称须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相应职称。非公经济组织及 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编以外的人员取得职称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 岗位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

5. 考核要求

申报髙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 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合格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二)具体量化条件

申报研究员: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本 人撰写研究成果总字数3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 累计不低于8万字。在社科研究系列刊物上独立(或 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1项。同时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1. 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或作者)发表论文6篇;

2. 在专业出版社出版个人专著或合作著作1部(非 作者个人撰写字数不少于15万字);

3. 获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 员)。

申报副研究员: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在所从事专业领域, 本人撰写研究成果总字数2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 数累计不低于4万字。在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或作者) 发表论文1篇。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CSSCI来源期刊上独立(或作者)发表论文3篇;

2. 出版个人专著或合作著作1部(非作者个人撰写字数 不少于10万字);

3. 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 员);

4. 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

四、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职年限,若业绩、贡献 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 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最多比规定年限 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 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髙,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以上; 破格晋升正髙,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以上。

2. 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髙,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5年以上; 破格晋升正髙,从事本专业工龄满30年以上。

(二) 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 件。

(三) 具体量化条件

破格申报研究员: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在所从事专业领域, 本人撰写研究成果总字数6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字 数累计不低于12万字。在社科研究系列刊物上独立(或 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1项,同 时具备正常晋升研究员成果量化全部选择条件。

破格申报副研究员: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在所从事专业 领域,本人撰写研究成果总字数40万字以上,其中公开发表的 论文字数累计不低于6万字。同时具备正常晋升副研究员成果量 化选择条件之第1条和234中的两条。

五、青年人才破格评审条件

(一) 原则与范围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不 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能力、业绩、 贡献突出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评 审。

(二) 量化条件

破格晋升研究员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副研究 员职称以来,具备破格申报研究员成果量化条件,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之第1条和23中的一条。

1. 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际学术期刊 发表论文2篇;

2. 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一等奖(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 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破格晋升副研究员条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取得助理 研究员职称以来,具备破格申报副研究员成果量化条件,同时具 备下列条件之第1条和23中的一条。

1. 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际学术期刊 发表论文1篇;

2. 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励二等奖(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 主持完成科研项目1项。

六、其它相关事项

1. 专业工龄计算。自申报人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 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算起,即:要求专业工龄满20年, 200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此类推。军队转业的专业技 术人员,以本人服役期间提干之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为 准。

2. 科研项目一般指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科研项目 一般指省哲社规划课题、省软科学项目、省政府重大决策咨询课 题、省社科院重大课题、省领导交办课题。

3. 、省级科研成果奖按以下所列掌握:

科研成果奖含1)科学技术奖;2)社会 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3)经济学奖;4)全国精神 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5)全国青年社会科学成果 奖;6)中国图书奖;7)中国出版政府奖;8)中国 发展研究奖。

省级科研成果奖含1)省科学技术奖;2)省社会科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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