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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农业系列正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3: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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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2) 公开出版发行的全国或全省本专业农业学术、技术推 广教材20万字以上(须有全国统一 ISBN书号)。并提交一篇独立 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 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 表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1篇在全省或范围内进行学术交 流,并得到同行的认可(须提供相关文件或图片等证明材料);

4) 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不少于10万字(不得累加计 数)的本专业学术著作(须有全国统一 ISBN书号o并提交一篇 独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1. 职业道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申报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和法规;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热爱“三”,勇于改革创新, 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起引领作用;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专业要求。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 业从事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为全面 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 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3. 学历要求。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县级及以下企、事 业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要求具备本科及以 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其学历应与本人实际所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相同。不具备上述学历规定要求,具有大专学历,业 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可由3名正同行业申报。

4. 任现职年限。根据和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规 定,取得并聘任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5年(即20151231日前,实算至20201231日)。学历与 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相同的,须连续从事同一专业技术工作满 30年,且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机关流动到企事 业单位的,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 5.考核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格以下及 未定等次的不得计入任现职年限。对获得或受到省、部级部 门以上表彰奖励的,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6. 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 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也将作为申 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7. 业绩成果要求。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须在任职 称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正农艺师(正畜牧师、正 兽医师)条件,或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组合3项:

1) 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2) 获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3 )获省农村技术承包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5 )获市农村技术承包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

6 )主持或参加制定标准或农业行业标准1项(前5名, 须在有效期内);

7)获得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须提供相关证书, 应用、推广成果辅证材料,并加盖相应单位印章及验收章);

8 )主持(前1名)研制开发的新技术,经省部级鉴定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应用及鉴定证书,并加盖相应 单位印章及验收章);

9 )主持(前1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 法等在本地区(市、或两个以上县)范围内得到大规模推广,产 业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须提供相关证书,研究、 应用、推广成果辅证材料,并加盖相应单位印章及验收章)。

8. 学术能力水平。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任职称 期间,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符合正农艺师(正畜 牧师、正兽医师)条件,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持人或者技术负责人(前1名),本人撰写的技 术推广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总结 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达到3篇以上(须提供相对应的原始文件、 审批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本人编写的技术培训教材20万字以上,并提交一篇独 立或以作者在本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学术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指,项目(课题)第 1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指,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 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项目(课题)或龙头企业项 目前2名;“主要技术骨干”指,项目(课题)前10名,省 (部)级项目(课题)前8名,市级项目(课题)或龙头 企业项目前6名。

基层一线人员主要是县及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对 业绩成果和学术能力水平设置的为更低限制性条件,具备上一级 的申报条件,也可以申报。

工程师(水产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正畜牧师或 正兽医师。

四、工作纪律

(一) 严格执行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时, 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 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 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 严格执行首审推荐制。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 按照有关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内 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实行“双 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 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签字确认。

(三)严格执行审核公开制。用人单位要将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推荐办法程序,个人申报资料,推荐人选确定等进行三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 位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评议组和监督组,对申报人的职业道 德、工作表现、业绩成果、学术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进行全程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个人材料

1.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省属企事业 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函。

2. 本单位三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申报评审条件、组织、推荐 程序、办法,申报人资料,推荐人选结果)。

3.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包括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5 份。

4. 《山西省正农艺(畜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 究员)评审综合考评表》,A3纸打印,一式10份(附电子版,Excel 格式)。

5. 答辩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10份,须经所在单位 审查并加盖单位印章。

6.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印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本(1套,A4格式, 目录及复印材料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 任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不作限 制性要求),成果奖励证明、论文论著(论文封面、目录和内容, 论著封面、目录和封底,网上检索页)等学术研究成果,近5 内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现职以来年度 考核表彰复印件、专业工作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二) 单位材料

1. 《山西省农业系列正职称申报人员花名表》(农业技 术推广研究员另外填写)(附电子版)。

2. 《山西省农业系列正职称申报审核表》(农业技术推 广研究员另外填写)Excel格式)。

3. «2020年农业正职称申报情况统计表》。

4. 申报人员个人近期红底2寸免冠照片2张(电子版为近期彩 色白底2寸免冠正面照,格式pngjpgjpeg,尺寸35mm*53mm, 像素413px*626px,文件名为身份证号)。

(三) 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做好职称申报工作,202010 26日前完成申报推荐,统一上报省农业系列正职称评审委 员会。单位材料由各市、省直人事部门统一收集填写、集中报送; 个人材料用A4纸质档案袋,由各市、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收 取、集中报送,所有表格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不接受个人 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打印、装订,各类表格格式,请 登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网址: http: //nynct. shanxi. gov. cn/ )„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办公楼西二楼(太原 市新建路59号) /

咨询电话:0351-82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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