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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交通运输专业 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3)

时间:2020-12-18 13: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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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术工作提出书面技术改进意见,被采纳后取得明显经济效 益(均要有相关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本条目中的“主持”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指项目 副经理、总工、车队队长或大型设备的机长,“主要技术骨干” 指在项目中独立承担部分责任并圆满完成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及以上人员,获得省(部)级一项或 市(厅)级两项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社会科学 成果奖等(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限额定人员);

2.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及以上人员,获得省(部)级一项或 市(厅)级两项设计奖、勘察奖、工程咨询奖、 优质工程奖项等(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限额定人员);

3.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及以上人员,完成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研究项目3项以上,经济效益显著,并通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鉴定(附相关资料);

4.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及以上人员,完成2项以上省(部) 级或3项以上市(厅)级科技项目计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相关 主管部门鉴定(以立项通知、科研成果、验收证明为准);

5.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及以上人员,获得施工工法1 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施工工法2项以上,或获得发 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或4项以 上外观设计专利(工法、专利须在有效期内);

6. 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省(部)级和行业技 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办法1项及以上,经主管部门批 准,并颁布实施(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7. 作为主持或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获得五小成果 省级二等奖或市级(厅、大型企业)以上一等奖一项;

8. 作为主持或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在科研、生产、 管理、技术开发、消化创新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做出较大贡献, 或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须提供完整、规范、相对应的项目计划任务书、验收证明。)

本条目中的“主”、“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骨干”、 “主要编制人”等,须符合“(四)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的 有关规定。

一项科研项目、课题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多次获奖,只能作 为业绩成果的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工作能力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以”均含本级或本数。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 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1.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 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主 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 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 三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项目负责人(排名第1)或专 业技术负责人(排名第234名)完成的工程项目方案(须 经相关部门鉴定),省级以上标准、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 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专著字数在 10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 辩材料,字数不得少于2500字)。

学术论文须是独著或以作者发表在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期刊参考目录内的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500字。尚未列入交通 运输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的,以论文的主要内容或期刊代码 作为认定依据。提交的论文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 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

专著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 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提交的专著须附在国 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

专业技术报告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技术论证有深度、 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500字以上, 并提供查重证明(单位盖章)。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 作为答辩材料。

七) 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 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结果须符合相应的规 定要求,即任工程师期间须5个年度合格以上等次;获得工程 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期间须4个年度合格以上等次;获 得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2个年度合格以上等次; 高技能人才须提供4个年度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 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 算。

八) 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 要条件。

九) 破格申报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 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 一次以上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 等限制破格申报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 更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 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 更高行业奖项三等奖、省级更高行业奖项更高奖两项以 上。

3. 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 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 目。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 渠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评 委会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一)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

在生产一线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 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 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 201955号)明确的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工程 师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推荐流程

1 .个人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职称管 理部门提交相关评审资料,由用人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 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 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 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 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 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 级申报审核。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审核后 报送交通运输工程师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 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 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市、 县由本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 级报送交通运输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机构审核后直接报送交通运输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未 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 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交通运输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二)评审方式

继续推行考评结合的评审办法。实行专业理论测试、分学 科组答辩及综合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申报人员须按照所申 报的专业参加相应的理论测试,实行末尾淘汰制,被淘汰人员 不再参加答辩。专业理论测试通过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答辩。 答辩通过人员,评委会将成立评议组对其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 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审。

申报人员须按照对应的专业参加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 的专业理论测试,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031日上午 9: 00-11: 00;考试地点: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宿校区(太 原市小店区太榆路武宿村南)。

五、有关要求

一)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 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 制度,即评审条件和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 鉴定意见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在单位安 排专人报送申报材料时,将本单位的鉴定意见、盖有公章的三 公示证明资料一并提交。

二)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 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 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评议组的作 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 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组织认定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填写)、 业绩成果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申报人 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 入个人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 年,记录期限内不得重新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 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 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审核分网上预审和现 场复核两个步骤进行。

1 .网上预审。所在单位职称申报负责人将申报人员填好并 逐级初审合格的《2020年度工程师综合考评表》打包发送 至指定电子信箱(sxjtystzc0163. com),经山西省交通运输专 业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组织预审后,将审核意见按原渠道反 馈。网上预审时间为918日至922日。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资料收审的时间为109日至 1016 0,各单位职称申报负责人按照《2020年度交通运输 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收审安排表》规定的 时间,统一报送预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复核收审工作组不 接待个人申报者前往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 相结合的形式,并且将纸质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格式一同 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四) 工程项目分类标准、材料收审时间安排、申报评审需 填写的表格、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期刊参考目录等相 关附件,请从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 //jtyst. shanxi. gov. cn/ )

“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交通干部学校(太原市小店区 体育路60号)四楼401


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351-5611162 0351-466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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