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
工程师评宙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旅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 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 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 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 2020〕628号)精神, 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髙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2020年度全省广播电视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在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广播电视工程专 业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 评审范围
申报范围为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领域中,从事广播电 视工程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 人才。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 间的;
4. 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三、 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广播电视专业工 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
(二) 学历条件
须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与广播电视专业相关的理学、工 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在基层传输发射台站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 历要求可放宽到大专。
(三) 资历条件
任工程师满5年,即2015年底前任工程师;获得工程类专 业硕士学位的,任工程师满4年,即2016年底前任工程师;具 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 .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项目, 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 持完成2项以上本行业的科研课题或项目,实际承担主要 技术工作,主持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3.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重点工 程技术项目,或2项以上市级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验收通过;
4.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本专业2项以上大型工程, 或1项大型工程和2项以上中型工程,或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 的设计,并验收通过(工程项目的大、中型工程等级,参照 有关规范执行);
5.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新材料等项目2项以上;
6,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编制完成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 规范或制定关键设备操作规程、运行维护规程、应急预案等,并 指导组织设备维护、检修,达到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质量标 准;
7. 在工程施工、设备检修或技改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 和节约投资,取得可查证的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8, 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 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五)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 奖、科技专项奖1项以上;
2. 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科技专项奖、市级 科学技术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2项以上;
3. 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市级科技专项奖3 项以上;
4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广播电视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一 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
经济效益;
5. 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以上优质工 程奖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
6. 作为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程项目、成套设 备研制、技术推广应用、基建、技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通过 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定验收,并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主持” 一般为项目课题 第1名;“主要负责人”指,项目课题前5名,省(部) 级项目课题前3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前2名;“主要技 术骨干”指,项目课题前6T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4-8 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3・6名;“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 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
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主办的主学报上,或在《中 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被 SCI、El、ISTP收录1篇以上学术论文; .
2. 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 三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工 程项目方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项目技术总结、产 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工程规划报告,省级以上标准、规 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等。
3.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 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 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申报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以期 刊代码“TN、TP”作为认定依据。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 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 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学术、技术专著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 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