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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 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2)

时间:2020-12-18 1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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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① 规程)1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② 作为发明人,获得林草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 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在林草生态建 设中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③ 主持完成林草科研、推广、生产、资源保护等相关项目 2项以上,并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复、评审、验收、认定、 鉴定等(以批复、验收报告、成果鉴定报告为准)。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 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1. 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业学会及专业分 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各行业主管部 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 除上条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 总计3篇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 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 写的技术总结;标准、规程、专利等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等。

3.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且本人撰写 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 作为答辩材料。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 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学术论文须附 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 盖工作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学术、技术专著须 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工程师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 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并附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 “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

学术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使用专业技 术报告答辩的,答辩材料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 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 不少于2000字。

(七)考核条件

申报林业专业工程师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 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次数不少于5次(获得 工程类硕士学位的不少于4次,获得博士学位的不少于2次,


高技能人才不少于4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 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年限可累计计算。

(八)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 的重要条件。

(九) 破格申报杯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申报条件” 第(一)条、第(七)条、第(八)条,且近3年年度考核有 1次以上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 等限制,破格评聘工程师。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 上或更高行业奖项二等奖以上;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 更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更高行业奖项更高奖2项以 上;

3. 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 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 目。

(十)同级职称转评

申请同级职称转评,须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 经岗位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转系列 评审条件与正常申报相同。

(十一)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 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林业专业高 级评委会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二)高技能人才职称评申

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师评审, 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技术条件以及破格申 报条件,按照《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条件(试行)》执行。

(十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工 程师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 申报程序

(一) 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受用 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 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 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工程师。

(二) 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 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 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 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把关,根据评议组意见,经集体研究同意推荐申报的,出具鉴 定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鉴定意见中要注明 申报人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技术等是否符


合申报条件。

(三)逐级审核申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按照职 称管理权限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报送林业专业 评委会。非公有制领域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用人单位履行 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林业专业评委 会;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 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林 业专业评委会;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审核、 公示、推荐等程序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 级报送林业专业评委会。

' 有关要求

(一)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 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

“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 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方可出具鉴定意见和推荐意见函。

(二)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及推荐单位要对所提交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 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 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提供虚假材 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 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期限为3年;推荐单位未 按程序、条件审核推荐,把关不严,推荐不符合条件申报人员 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单位预约送审。为规范收审秩序,提高服务效率, 实行预约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在收审材料期间电话预约送审时 间,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材料收审时 间为914日至930日(公休日除外),申报材料采用电 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地址:山西省林业 和草原局人事教育处(太原市新建路59号),联系人:褚志萍, 联系电话:0351-4060263,电子邮箱:sxlygczc@163.com。申 报所需表格及申报材料填报、装订说明等请登录山西省林业和 草原局网站http://lcj.shan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 进行下载和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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