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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工程系列地勘、测绘、 国土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3: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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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1. 生态效益,并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2.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两项以上省(部)级本专 业项目,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评审通过(批复)。

3. 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三项市(厅)级以上本专 业项目,经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评审通过(批复)。

“主持”一般为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技术骨干"指,国 家级项目课题第2T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第2-7名,市(厅) 级项目课题第2-5名,县级项目课题第2-3名;“以上”均含本 级或本数。“主要发明人”是指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发明人。

一项科研项目、课题或工程项目多次获奖,只能作为业绩成 果的一条,不能重复使用。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 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 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 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 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 三项及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省级以上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 究,省级以上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含施工类


的组织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 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专著字数在 10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部分比例不少于50%(同时须提交一篇答 辩材料,其内容在2中选取一项,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 上发表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所提交的论文须附万方数据资 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 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的检索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 部门的公章。

技术专著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本专业工程师 及以上工程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并附在新 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并加盖 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

专业技术报告须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有技术阐述和技术提 炼,数据齐全,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专 业技术报告和学术论文均可作为答辩材料。

七) 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 任职期满考核,任工程师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次数累计不低于 5次(硕士不低于4次,博士不低于2次,高技能人才不低于4 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 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八) 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 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 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第(一)条、 第(七)条、第(八)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等 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破格评聘 工程师。

1.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 家级更高行业奖项二等奖。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国 家级更高行业奖项三等奖或省级更高行业奖项更高奖两项以上。

3. 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

4. 主持完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十)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渠 道,将其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技术成果印证材料报送评委会 直接审核认定相应职称。

(十一)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在生产一线从事地勘、测绘和国土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 能人才参加工程师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工程技术领域实 现髙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 厅发〔2019) 55号)确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十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工程 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 申报程序

一) 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 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年以上的,评审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 直接申报工程师。

二) 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 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 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 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 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 逐级申报审核。由各主管部门、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 送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才按 照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 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 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通 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民营企业的劳务派遣员 工可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报当地人社 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 管理的,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省人力资 源市场审核后,报送评委会。

' 工作要求

一) 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

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 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 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岛具鉴定 意见。 舉:明

二)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 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 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 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 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 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 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主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 预约,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材料收审时 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5日(公休日除外)。申报材 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材料时,须交验 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申报人员所需表格、申报材料填报 装订说明等,请登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


(http: //zrzyt. shanxi. gov. cn/) “通知公告"栏下载和查询。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报送地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太原市望景路3号) 联系电话:0351—616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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