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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出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3:30:42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出版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 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40号)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 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 2020628号)精神, 现就2020年度全省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组织管理

2020年度全省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出版系列职称 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评审范围

我省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期刊社)中, 从事编辑、校对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报社、 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 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 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 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 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 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 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氐 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

(2) 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 员;

(3) 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 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条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位,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有关 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出版事业服务,恪守职 业道德。

2) 学历条件。申报评审者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 登记确认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或学信网证明材料为准。

3) 资历条件。申报出版系统副编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1231 日(含)以前已取得编辑专业中级(一级校对或技术编辑)职称 后,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 后申报副编审,须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从事 编辑(校对)工作满2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 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后,从事编辑(校对) 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具有其 他系列副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从事编辑(校对)工作满1年(转评)。200112 31日(含)以前调入出版单位并具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从 事编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不转评申报副编审。

申报出版系列编审,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出版系列 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副编审职称后,从事编辑工作满5年; 具有其他系列副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按规定已转评为副编 审职称后,从事编辑工作满3年,且与原系列副职称任职时 间累计满5年;具有其他系列正职称调入出版单位,从事编 辑工作满1年(转评)。20011231日(含)以前调入出版 单位并具有其他系列副职称,从事编辑专业技术工作满4 年,且与原系列副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可不转评申报 编审。 ..

*4)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新闻出版署有关要 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须每年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并取得由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近5年内的《继续教育证书》。:

5)考核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 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 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称职)以上等次,其中破格申报评审人员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须有一次以上为。年度考核确定为不 合格等次的,不合格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 计计算。

(二) 专业能力条件

-1.申报评审副编审者,任现职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 之一:

(1) 从事图书编辑出版的,每年责任编辑出版3种以上图

书;

(2) 从事图书美术编辑的,每年至少完成10种图书的装帧 设计任务;

(3 )从事期刊编辑出版的,每年编发重点稿件5篇以上(重 点稿件须由所在期刊社确认);

(4) 从事期刊美术编辑的,完成全年装帧设计的总体策划 和至少全年2/3的装帧设计任务;

(<)从事报刊技术编辑的,每年至少完成6期或全年1/3 的编校任务。

2.申报评审编审者,任现职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

-—•

(1) 从事图书编辑出版的,每年独立编辑出版5种图书以 上或终审书稿30部以上;

(2) 从事图书美术编辑的,每年至少完成15种图书的装帧 设计任务;

(3) 从事期刊编辑出版的,每年编发重点稿件7篇以上或 终审稿件40篇以上;


4)从事期刊美术编辑的,完成全年装帧设计的总体策划 和至少全年2/3的装帧设计任务。

三)业绩成果条件

   1.申报评审副编审者,任现职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 得下列成果之一:

1) 参与策划、组织的选题至少有1种被列入、省 (部)级重点图书选题规划、计划并实施;

2) 独立编发、省(部)级重点图书1部以上;

3) 责编、设计或为主策划的图书(期刊)获得本省(含) 以上出版政府奖的图书奖、期刊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装 帧设计奖,或相同等级的图书(期刊)类奖项1项以上(含提名 奖)';

4) 学术期刊编辑责编文章转载率须在2%以上;非学术期 刊编辑责编文章的编校合格率在95% (含)以上。

2.申报评审编审者,任现职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 下列成果之一:

1) 独立策划、组织的选题至少有1种被列入、省 (部)级重点图书选题规划;计划并实施;

2) 独立编发2部以上、省(部)级重点图书;

3) 责编、设计或独立策划的图书(期刊)获得韬奋出版 奖、中华出版物奖、省级(含)以上“五个一工程”(文 图书奖),或本省(含)以上出版政府奖的图书奖、期刊奖、音 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装帧设计奖,或相同等级的图书(期刊) 类奖项1项以上(不含提名奖);

4)学术期刊编辑责编文章在全国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文 摘类出版物的转载率、摘编率须在5%以上;非学术期刊编辑责 编文章的编校合格率须为

学术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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