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 号)和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现就 2020 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农业农村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业技术人员队伍,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引导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坚持遵循规律,促进农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坚持科学评价,提升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质量水平;坚持以用为本,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应空缺岗位组织差额推荐。
三、健全制度体系
(一)增设正农艺师(正畜牧师、正兽医师)。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分设副和正,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员,助理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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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兽医师),副职称名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省、市级正职称名称为正农艺师(正畜牧师、正兽医师)。
(二)在县乡及以下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职
称。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
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通道。
(三)完善专业设置。为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
相适应,自 2020 年起设置农业工程(下设农业自动化、农业电
气化、农业信息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5个分支)、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农学、畜牧、兽医、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12 个专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根据 2019年 10 月 26 日印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 114 号)精神,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助理兽医师职称起算时间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予以正式聘任的时间。四、完善评价标准
根据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实行标准、地区标准相结合,地区标准不低于标准。突出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察评议其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累计工作业绩等。一律将其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内容,并赋予评价权重。
重点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专利成果、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规范、项目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将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将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情况、对农民开展培训情况、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作为评审业绩。
五、贯彻落实“凡晋必下”要求
根据《关于明确部分系列(专业)晋升职称基层工作经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4 号)相关规定,凡是在省、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至申报参评农业系列副职称前,须到县市区及以下农业农村部门或涉农经营主体服务 1 年以上。服务方式包括农业科研项目实施、调查研究、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因目前处于过渡期,2020 年度暂不作要求,2021 年度省、市级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到基层服务 6 个月的证明材料,自 2022
年度起按 1 年以上标准执行。
六、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推动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实行比例单列、总量控制,不占当地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照省职改办的要求,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当地基层职称评审总量规划及每年度评审数量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申报基本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和破格申报条件仍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
〔2018〕29 号)执行。不具备相关学历、年限等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 2 名以上同行业二级正高职称破格申报。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 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 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 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5) 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人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限部队转业和机关分流人员提供)。
(6) 近 5 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7)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2. 职称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1)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2 份(普通 A4 白纸双面打印胶装,不做特别装饰,不装订入册)。
个人述职报告(共 3 份,装订 1 份入册)。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 份。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奖励证书。
(5)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 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7) 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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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二)材料填报及装订要求
1. 申报材料须分类整理,胶装成册。分册打印“XXX 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或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X 同志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或农艺师(畜牧师或兽医师)职称评审材料”封面与目录。档案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单位、申报职称名称和专业,并列出袋内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也要写上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专业和所在单位名称。送审材料一般一人 1 袋,须使用正规档案袋。
2. 除 2 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 2 份不装订的述职报告外,其他材料均要按目录顺序分别胶装成两册。参评论文(即代表作)以外的专著、论文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参编的教材等资料只须装订复印的封面、目录和编委名单页。
3. 申报人员须且只需提交一篇与本职岗位工作密切相关,能
充分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参评论文(代表作)。省市两级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刊号 ISSN、CN)上发表的文章,本人须是作者或通讯作者。县及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 5000 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作为参评论文。参评论文(代表作)原件的封面右上角贴上“参评论文”或“代表作”字样。其他参考论文只需报送经单位审核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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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 份和免冠2 寸证件照2 张,装入普通信封并注明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5. 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 9 月 30 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20 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6. 通过“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录入参评人员信息,严
格按照今年起设置的专业及名称进行填报,省、市级申报正职称人员选择资格名称选项为正农艺师(正畜牧师、正兽医师),县乡及以下申报正职称人员选择资格名称选
项为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录入单位要明确到申报人岗位编制所在的具体单位。为了保存以往历年评审数据,职称软件里保留了
原来的专业及名称,请参评人员仔细对待,严格按照新的要求填报,全面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
7. 请申报人员注意使用 2020 年度新版职称表格进行填报,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增加了“服务基层情况”等内容。最新版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统一查阅下载。《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正高和副高分别造册)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均需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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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办集中接收 2020
年度全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9 日
-30 日,接收地点确定后统一公布。我办集中接收省农业农村厅
直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 9 月 17 日-18 日。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湖南省农业系列职改办联系人:王才用、谢旭平,联系电话:
0731-84429566。
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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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湖南省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