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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2020-12-18 1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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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1. 重大)项目2项。项目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鉴 定或验收。

2. 获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2件以上(前3发明人、 设计人),其中至少1件以上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 济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奖(前3发明人、设计 人),或获知识产权局专利奖。

3. 参加编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2项,或作为主 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导则、工法3项;或主持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6项。

4.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 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 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15万字以上。

5. 在主持业务技术管理工作中,能根据部、省要求和本企 业(部门)实际,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科技成果上, 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主管 部门鉴定。

6. 担任投资额在一千万以上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取得显著 的经济效益,填补了省内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 鉴定。

7. 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创新型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 算、网络与信息安全研发、应用、经营等相关项目的主要负责 人,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取得显著的社会、政治、经济效益, 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鉴定。

8.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人民政府或部级行 业主管部门表彰。

9. 在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等战略行动以及十大千亿 级工业产业振兴、十二个农业产业发展行动中,深入基层服务 满两年以上,作出突出贡献,获市(厅)级表彰。

四、正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九条申报正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具有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信 息通信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第十条评审条件

(_)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 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2. 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具有丰富的专 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关键的技术难题,能独 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3. 全面掌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 术规程,具备对重大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鉴定 的理论水平。

4. 具备较高的本专业现代管理知识、技术经济判断、评价 及市场分析与预测的水平。

(二) 工作能力与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能力,有提出重大、 重点项目的课题选题、立项论证报告、实施方案、方案设计的 能力和经历。

2. 具有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 目或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建设、制造、安装、调试等 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或具有主持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 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能力和经历。

3. 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

4. 具有将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或先进技术应用于新的研究 开发领域和解决生产实践中难度较高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 历。

5. 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行 业技术标准、技术发展规划的能力和经历。

6. 具有主持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或省部级 以上科技成果推广的能力和经历。

(三) 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其中须具备

123456条中的 1条)

1. 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2.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工程项 目、技改项目、新产品开发等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技术奖 (包括经认可的省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2项,或二

等奖4项;或一等奖1项和二等奖2项;或获行业协会、学 会颁发的技术奖一等奖1项。

3. 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特大型企业生产线工作,业绩 突出,有创新的技术成就,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2项,并把科研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去,取得显著的 经济效益。

4.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其中至少1 已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 主持起草编制1项、行业技术标准,或参加编制国 家标准、导则、规程、规范、工法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 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导则、规程、规范、工法 3项;或主持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标准6项。

6. 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1项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 建议书,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 成人,组织实施1项重大科研项目,对重大技术问题起 关键性作用,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取得显著 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 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业务主管 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 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预期效 益。

本条中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 5名。

7. 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出2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项目 建议书,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技术 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 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省 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 实施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 并达到预期效益。

本条中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限 3名。

8. 作为主持人,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 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9. 主持完成2项大型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技改、引 进)或先进成套(单机)设备、生产线的研究、设计、安装、 调试、技术改造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达到要求,取得了显 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0. 主持2项新资源、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新工艺等的勘察、设计、研制、培育、开发,并通过 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1. 作为技术总负责人,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 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12. 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组织实施的节能 改造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重大项目已经主管部门验收运 行,项目技术上达到我国先进水平,效益显著。

13. 主持完成2项或3项省部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经或省部级鉴定认 可;或主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新工艺3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经省 部级鉴定认可。

14.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省(部) 级科技奖三等奖1项(排名前3);或市(厅)级一等奖2

(排名)。

(四)学术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 著作者,合著本人须撰写12万字)。

2. 在科技类、工程类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或在科技类、工程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或 在业内认可的国际科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 业内认可的国际行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论文3篇。本条中 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均要求独著或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 3000字,宣读论文须提供2名同行专家鉴定意见。

3. 论文被SCIEl ISTP收录1篇且被较多引用(独 著或合著作者)。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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