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贵州省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2020-12-18 12:42:56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贵州省工程系列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则

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信息通信工程专 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信息通信工程技术 人才队伍,促进我省信息通信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的发 展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 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 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等文 件精神,结合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 念,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通信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 人员。通信专业技术包括信息通信工程研究、设计规划、系统 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 术支撑服务、信息业务管理、互联网研发应用及经营管理、网 络与信息安全研发应用及管理等。

第四条 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工程师(副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工程师(正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申报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具备以下条 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 符合当年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 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申报:

1.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 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 申报。

2. 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 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6个月、3年、

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 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2年、4年内不得申报。

三、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七条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 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后出站人员。

2. 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从事通信工程技 术工作2年以上。

3. 获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 程师职称后,从事通信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第八条评审条件

_)任职斜牛:

1. 全面掌握并熟练应用信息通信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现代管理科学。

2. 了解信息通信工程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 信息和发展趋势,具备跟踪发展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 力。

3. 熟悉信息通信(包含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 法律、法规、规章。

4. 具备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工程项目、技改项目、新产品 开发等项目的研发、设计、施工、管理泵能力,能解决复杂的 工程技术问题。

5. 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专业技术实际工作 中取得重要实用价值成果和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6. 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省、市级科研项目 或课题,解决了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 献。

2. 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并完成本行业、本企业、本区域 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

3. 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并完成过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 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导系统运行维护、 技术管理和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4.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对行业发展有重要 影响的信息通信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规划、 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产品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大、中型信息通信 工程新(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方案制定、设 计、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管理工作。

6.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中有技 术或管理创新成果,或在网络设计、网络优化、网络监控、网 络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的。

7.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互联网应用技术(包 含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大数据应用技术)的研发或技术管 理,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

8.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成企业信息化应用、电 信业务支撑系统研发和升级改造项目,在提高管理效率和改善 服务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9.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或主持过信息通信业务的经 济分析、市场分析、市场开发策略与方案、业务管理办法、业 务发展指导意见等,被相关方面采纳,经实践验证取得较好的 社会经济效益。

10. 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过对重大项目有指 导作用的专题系统咨询报告,为企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决 策性建议。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 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科技项目、工程项目、技改项目 等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奖(包括经认可的省级行业 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 项;或获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奖二等奖1项。

3.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科 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1项,或市(厅)级项目2 项;或主持完成大型项目2项,或中型项目3项,或小型项目 4项。项目通过市(厅)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4.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授予并实施 的与本专业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限前3发明人、设 计人)3件;或获省知识产权局以上专利奖1项。

5. 主持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 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6. 参加编制标准、规程、规范、导则1项;或作为主 要完成人编制已颁布实施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规范、 导则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已备案实施的企业技术 标准4项以上。

7. 主持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2项,取得明显的经 济社会效益,并有创新技术成果,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 门的鉴定或验收。

8. 省(部)级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主要 参与者,通过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

9. 获得省、运营商集团公司级、部级“技术业务能手”、 “技术维护先进个人” “技术业务专家”等类似专业技术评优

称号之一者。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开展的本专业的技术、业务、 管理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技术骨干。

10. 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含企业年度规划)的编写和审核 的主要完成人,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1. 主持或主要参与重要成套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故 障检修,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或排除重大技术故障,形成有 价值的技术分析报告或故障案例报告,得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 部门的鉴定。

12. 主持或主要参与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设备运行、网络 优化、业务支撑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项目,解决 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13. 担任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常务理事一届以上,或省级 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等)负责人三年以上。

14.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市 (州)级项目(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1项或县

3项。

15.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获市(厅) 级科技奖、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16. 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市(州)以上人民政府 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四)学术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和在内部资 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 篇。

2.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3 字以上。


3. 撰写由本人参与完成的科研、工程、技改、新产品开 发、应用推广、行业监管等项目的工程报告、专项报告、可行 性研究报告等4篇,其创新或成果等得到省级以上部门或行业 主管部门推广使用,并由2名正工程师评价、推荐。

4. 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3万字以 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在县以下(含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学术 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本专业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 (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正式出版本专 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学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取得工程师任 职资格后,从事信息通信工程技术2年以上,可经2名本专业或 相近专业正工程师署名推荐,破格申报工程师任职资 格。破格申报信息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除须 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2.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工程项 目、技改项目、新产品开发等获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技术类奖 (包括经认可的省行业协会、学会技术奖)一等奖2项;或获 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技术类奖一等奖1项。

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点(重大)项 目(科技、工程、技改、新产品开发等)1项,或省(部)级 重点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