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贵州省经济师和
正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 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9号),现就 2020年全省经济师和正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为推进贵州省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并保障职称评审工作 稳慎进行,2020年贵州省经济师和正经济师职称申 报工作将采取“线上”结合“线下”申报的模式,即先在网上申 报后再在规定时段内递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安排
申报经济师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贵 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填报信息。
申报正经济师人员,请于2020年12月15 H-17日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4 (包括电子版)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专技处(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厦21 楼2116房),由专技处生成申报账号后,申报人员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2021年1月8日 下午17:00。
申报网址:http://61.243.1.100:8888/ips/ (贵州省人才人事 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二)线下申报安排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2日。报 送地点:贵州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贵阳市南明区梭石巷19号,省社科院科研楼214办公 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评审条件
1.2020年贵州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
报可按照《贵州省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 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120号)和《贵州省正 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 人社厅通〔2017〕573号)文件执行,也可按照新修订的《贵 州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黔人社通〔2020〕21号文件执行,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过 渡。
2. 申报经济师人员须参加2020年“经济实务”科 目考试,笔试成绩不低于55分。
3.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0年 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 社部门批准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有关政策要求
1. 申报人员应参加公需科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申报职称时提交一篇不低于1500字的 心得体会,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把握和在本职工作中的落实(24学时)。
其他继续教育条件,参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政 策执行。2020年考虑到疫情影响,本年度继续教育累计不少 于60学时。
2. 对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可根据本 人实际业绩、成果直接申报本专业副专业技术资格,不受 任职年限限制。
3. 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本单位上年度末专业技术岗 位空岗数情况,确定推荐申报评审人数,事业单位不在编制内 的聘用人员和企业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4. 对申报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参评获取职称的,一经查实, 由组建评委会单位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人 和推荐审核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 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 受理。•
1. 申报人员须认真、如实、完整在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 务管理服务平台(参照附件5)上填写各项内容,提交真实、 准确的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下载《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2020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并按要求打印胶装。
2. 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予 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一是参加2020年度“经济实 务''科目考试且成绩在55分以上;二是学历、专业、任职年限、 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三是业绩成果、科研 成果、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四是论文和著 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申报人员的申报类别:正常晋升、 转评、破格或者首评;六是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七是提交的材料是否按照要求装订;八是对于全省各级事业单 位,须核实推荐送评人数量是否符合空岗推荐要求。
3. 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 《贵州省2020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 况公示表》,并以适当方式公示7日(公示情况一并报送), 公示无异议的,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 章,签署《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不 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二) 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州)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集 中统一上报。各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核《贵州省2020年度xx单 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内容,确保与《贵 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贵州省2020年度经 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内容一致。
(三) 申报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实行代 表论文送审制度,申报人员须在申报材料中指定一篇代表论文。 代表论文须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正文部分不能使用 图片格式,代表论文中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电子文档 用“姓名+申报专业+论文标题,,命名。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和递交 纸质材料时均须提供代表论文,不按要求报送电子文档的不予 受理申报材料。
(四) 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有群众举报反映申报人 员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三年内 不得推荐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 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专业技术职务政策和“责任追究制”追究 申报人员及审核、推荐单位有关人员责任。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 合订材料(统一用A4纸制作,按下述顺序编目、 装订)
1. 申报材料目录;
2. 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3.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
4. 公需科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学习心得体会(原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6.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 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复印件);
8. 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原件);
9. 任现职以来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学术佐证材料(含任 现职以来的论文、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各类获奖证书 等复印件)。
(二) 散装材料
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2. 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 《贵州省2020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人员情况公示表》和公示结果说明各一份(纸质版盖章);
4. 《贵州省2020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人员花名册》(纸质版盖章及Excel电子文档),由单位或主管 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5. 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纸中缝装订) 一式三份;
6. 贵州省2020年度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 性审查表(A3纸打印)一式三份;
7. 公开发表、岀版的专业论文、论著(原件)。
8. 申报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论文(电子 版)。
(三)报送要求
1. 提供的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审查、审核人签名。
2. 提供的论文原件,需在论文期刊目录上明显标明本人论 文位置。
3. 提供的相关表格、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 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装袋报送,档 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联系 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 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5. 申报正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送评的代表论文在隐 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光盘
(电子文件名统一为姓名+申报专业+论文标题),单独装入 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代表论文” 字样,以及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6. 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 其他事项
(一) 2021年3月中下旬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
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申报人员也可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 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个人账号查看审查结果。对初审结果有 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直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如实反映 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做出相应 处理。 ’
(二)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经济 系列副、正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审采取现场答 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 知。
(三) 为做好网上申报技术支持工作,请各位申报人加入 “贵州省职称评审在线申报” QQ群(群号:539829406 ),
以便咨询网上申报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37326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851-85837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