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培养导演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导演
1.独立导演2个小型剧(节)目或参与的1部大型戏剧作品在文艺团体排演,其中有1部导演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
2.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理论文章2篇以上。
(四)四级导演
1.能承担一般剧目的导演和排演任务。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艺术实践,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
指挥
(一)一级指挥
1.对歌剧、音乐剧、戏曲如京剧、汉剧、楚剧、花鼓戏、黄梅戏等以及大型交响乐四个乐章以上的作品,有很强的驾控能力;出色地指挥过5部以上专业文艺团体的歌剧、舞剧、大型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在省内外有大的影响。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2篇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
3.对培养指挥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指挥
1.对歌剧、音乐剧、戏曲如京剧、汉剧、楚剧、花鼓戏、黄梅戏等以及大型交响乐四个乐章以上的作品,有一定的驾控能力。较出色地指挥4部以上专业文艺团体的歌剧、舞剧、大中型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有鲜明的艺术特点,受到好评。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
3.对培养指挥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指挥
1.有较扎实的指挥技巧,有一定的指挥实践经验,能合理地表现作品的思想和艺术风格,能完成中、小型乐队的指挥工作。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并能结合自己艺术实践撰写代表性理论文章。
(四)四级指挥
1.具有独立指挥能力,能完成一般音乐作品的指挥任务。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艺术实践。
作曲
(一)一级作曲
1.具备很强的多声部写作能力(戏曲音乐唱腔设计除外)。有2部以上大型音乐作品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或有2部以上小型作品在全国有大的影响;或有2部(戏曲作曲4部)在省内有影响的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或有1部(戏曲作曲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或有2部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2部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2篇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在省级以上音乐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音(声)乐作品。
音乐理论研究应独著1部或合著2部(、二作者)有价值的专著或论文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独立在全国有影响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或独立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音乐理论研究文章,在省内有大的影响或在全国有较大影响。
3.对培养作曲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作曲
1.具备很强的多声部写作能力(戏曲音乐唱腔设计除外)。创作小型作品6个,或大型作品2部(戏曲作曲4部)以上经专业文艺团体排演演出;或有1部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有2部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部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或在省级以上音乐刊物上发表有音(声)乐作品。
音乐理论研究应独著或合著(、二作者)1部有一定价值的专著或论文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独立在全国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独立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3篇以上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理论文章;或主要参与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被同行认可或社会公认。
3.对培养作曲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作曲
1.具备一定的多声部写作能力,戏曲音乐唱腔设计除外。有中小型作品3个或大型作品1部(戏曲作品要求2部)在专业文艺团体排演演出,其中有1部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并能结合自己艺术实践撰写代表性理论文章。
(四)四级作曲
1.具有独立作曲能力,能完成一般的作曲任务。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作曲实践。
舞美设计
(一)一级舞美设计师
1.有很强的手绘设计方案或电脑绘图软件应用能力。在专业文艺团体的5台大、中型剧(节)目中能创造性地完成设计任务,其中有1台舞美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有3台舞美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台舞美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2篇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
3.对培养舞台美术人员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舞美设计师
1.有较好的手绘设计方案或电脑绘图软件应用能力。在专业文艺团体的3台大、中型剧(节)目中能出色地完成设计任务,其中有1台舞美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有2台舞美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台舞美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
3.对培养舞美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舞美设计师
1.有一定的手绘设计方案或电脑绘图软件应用能力。能圆满完成专业文艺团体的2台剧(节)目的设计任务,其中有1台舞美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并能结合自己艺术实践撰写代表性理论文章。
(四)四级舞美设计师
1.能独立完成一般的舞美设计任务。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舞美设计实践。
美术
(一)一级美术师
1.有3幅以上具有高水平和鲜明个人风格的美术作品在全国有影响专业报刊典籍发表,或被美术机构收藏,或出版专集;或有作品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展览2次以上或参展1次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美术作品展览中参展3次并获一等奖1次,或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艺术节美术作品展览中获奖,或获得省美术作品展一等奖,或获得湖北艺术节楚天文华美术大奖,或在公认的专业比赛中获1次一等奖;或获得过省(部)级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
美术理论应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10篇论文(其中属全国有影响专业刊物发表或受全国有影响报刊好评的论文不得少于3篇);或有1部10万字以上的专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书法、篆刻应有20件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其中属全国有影响刊物发表或受全国有影响报刊好评的不得少于6件),并有专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有作品参加中国书协(含全国印社)举办的全国展览获一等奖2次;或有作品参加中国书协(含全国印社)主办的全国展览获一等奖1次,同时有作品参加省书协主办的全省展览获一等奖2次。
3.对培养美术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美术师
1.有5幅以上较高水平的美术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出版专集;或有作品参加全国美术作品展并获奖及以上奖项,或在美术作品展览中参展3次并获二等奖以上1次,或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艺术节美术作品展览中入围,或获得省美术作品展二等奖,或获得湖北艺术节楚天文华美术奖,或在公认的专业比赛中获1次二等奖;或获得过省(部)级项目提名。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合著(、二作者)。
美术理论应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8篇论文(其中属全国有影响专业刊物发表或受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好评的论文不得少于2篇);或有1部8万字以上的专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
书法、篆刻应有18件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其中属全国有影响的刊物发表或受全国有影响的报刊好评的不得少于4件),并有专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有作品参加中国书协(含全国印社)举办的全国展览获二等奖以上2次;或有作品参加中国书协(含全国印社)主办的全国展览获二等奖以上1次,同时有作品参加省书协主办的全省展览获二等奖以上2次。
3.对培养美术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美术师
1.有2幅以上的美术作品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有作品参加省(部)级专业美术作品展并获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在全国性美术作品展览参展。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并能结合自己艺术实践撰写代表性理论文章。
(四)四级美术师
1.具有独立的美术创作能力,能完成有一定影响的美术作品。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美术创作实践。
摄影(摄像)
(一)一级摄影(摄像)师
1.具有广博的摄影(摄像)专业理论知识和纯熟的实际操作技能,能指导、完成各种高难度的拍摄任务,能解决本专业各种理论和实际问题。有较高的美学修养和文学艺术造诣,有非常丰富的摄影(摄像)工作经验,并在艺术实践中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公认的作品,获得过很高的评价。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2篇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
3.对培养摄影(摄像)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摄影(摄像)师
1.有较丰富的摄影(摄像)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水平的实际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难度较大的拍摄任务,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问题。有较高的美学和文学艺术修养,有丰富的摄影(摄像)工作经验,有一定数量的成功作品,有的作品获得过较高的评价。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或出版过专著或合著(、二作者)。
3.对培养摄影(摄像)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摄影(摄像)师
1.有较扎实的摄影(摄像)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实际技能,熟悉摄影(摄像)技术,能独立完成一般性剧目的拍摄任务,并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美学和文学艺术修养及较丰富的摄影(摄像)工作经验,在摄影(摄像)艺术处理上能体现剧本的艺术风格,有一定数量的作品,有的作品获得过较好评价。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并能结合自己艺术实践撰写代表性理论文章。
(四)四级摄影(摄像)师
1.具有摄影(摄像)艺术理论知识,掌握摄影(摄像)技术及其操作技能;有一定的美学基础和文学艺术修养;能承担局部性的摄影(摄像)任务,并达到一定的艺术、技术质量,能解决一般性的艺术、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