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章 总 则
条 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客观科学公正地评价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的艺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根据艺术专业的不同类别,将编剧(含作词、戏剧史论等,下同)、导演(含编导等,下同)、指挥、作曲(含音乐理论研究等,下同)、舞台美术设计(含灯光、服装、化妆、音响等,下同)、美术(含美术理论、绘画、雕塑、书法、篆刻等,下同)、摄影(摄像)、演员、演奏员等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艺术一级、艺术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艺术三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艺术四级。
舞台技术(含舞台监督、演出策划组织、剧团管理、舞台多媒体图像制作等,下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三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舞台技师、主任舞台技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舞台技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舞台技术员。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 分 则
第四条 基本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法规,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破格人员须在近5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1次为。
(三)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与申报专业、级别、从事专业一致。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摄影(摄像)
(一)一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二)二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三)三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或申报三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4年以上。
(四)四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四级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美设计师、美术师、摄影(摄像)师〕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
(一)一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4.演员门类中的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4年以上。
(二)二级演员(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级演员(演奏员)、主任舞台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3.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5年以上;
4.演员门类中的杂技、舞蹈、戏曲武功演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4年以上。
(三)三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或申报三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3年以上;
4.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下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下一级职务4年以上。
(四)四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四级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第六条 能力业绩要求
编剧
(一)一级编剧
1.独立创作(或集体创作的执笔、合作的、二作者)1部以上在全国影响大的大型舞台剧本并立于舞台;或独立创作2部以上在省内外影响大的舞台剧本并立于舞台,其中有1部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部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理论研究文章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
作词应独著1部或合著(、二作者)2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歌词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有2首在全国影响大的歌词或有4首在省内外影响大的歌词。
戏剧史论应独著1部或合著(、二作者)2部有价值的专著或论文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独立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或独立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理论研究文章;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被同行认可或社会公认。
3.对培养编剧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编剧
1.有2部大、中型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或有2部作品在专业文艺团体排演,并有1部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有2部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部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理论文章2篇以上。
作词应独著或合著1部(、二作者)在省内有影响的歌词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有5首以上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歌词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或有1首在全国影响较大或有2首在省内影响较大的歌词。
戏剧史论应独著或合著(、二作者)1部有一定价值的专著或论文集,经出版社正式出版;或独立在全国有影响刊物发表2篇以上或独立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相当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理论文章;或主要参与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被同行认可或社会公认。
3.对培养编剧人才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三级编剧
1.有2部作品作为重要剧(节)目排演或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其中有1部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
2.在市(厅)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理论文章2篇以上。
(四)四级编剧
1.具有独立创作和论文写作能力,能参与完成重点剧目的排演任务。
2.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指导艺术实践,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有专业理论文章。
导演
(一)一级导演
1.独立导演(或集体导演的执导,合作的、二名)1部以上在全国影响大的大型戏剧作品;或独立导演2部以上在省内外影响很大的大型戏剧作品,其中有1部导演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部导演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在大、中型综艺类主题晚会或剧(节)目排练中独立完成导演任务,其作品在国内有大的影响。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3篇以上专业理论研究文章或出版过专著。
3.对培养导演人才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二级导演
1.在大、中型综艺类主题晚会或剧(节)目排演中能较好地完成导演任务,其中有1部导演作品参加省(部)级以上、或有2部导演作品参加市(厅)级以上专业艺术评比展演或获奖、或有1部导演作品入选艺术基金等资助项目。
2.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专业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