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海南省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时间:2020-12-17 13:54:47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海南省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琼人劳保专〔2003〕55号

 依据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系列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为人才的评聘提供依据,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按人事部、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海南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的特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评审与聘用
  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凡经评审合格并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已具备了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决定。
  
第三条 专业设置
  农学(含作物栽培与耕作、作物遗传育种、热带作物);园艺(含果树、蔬菜、茶叶、花木、蚕桑);土壤肥料(含土壤调查、土壤管理与应用、肥料管理与应用、土肥测试、土地利用规划、土壤环保、节水农业);植物保护(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预报与综合防治、植物检疫、农药与植保机械应用);畜牧(含家畜家禽及特种动物遗传育种、饲养与技术管理、饲料、草业);兽医(含中兽医)。

第四条 专业技术名称
  农学、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名称统称为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园艺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园艺技术员、助理园艺师;畜牧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畜牧技术员、助理畜牧师;兽医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兽医士:助理兽医师。
  
第五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技术推广、开发、研究、生产指导、技术监督等工作的农学、园艺、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技术资格评审。
  
第六条 基本条件
  凡申报评审本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的法律、法规、规章,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第七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认为助理级技术资格。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认为技术员资格。
  二、中等专业农业学校毕业,取得农业系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对应专业助理级技术资格。
  三、高中毕业学历,从事农业系列技术工作4年以上,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理论考试合格,可申报相对应的技术员资格。
  四、其他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农业系列技术工作3年以上,理论考试合格,可申报相对应专业技术员资格。
  五、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农业系列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对应专业助理级技术资格。
  本条中所规定学历均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第八条 专业水平条件
  一、助理级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基本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开展技术工作,能完成本专业初级技术工作;
  2、能向群众传授一门农业系列相应的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3、能因地制宜的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能设计出一项技术实施方案,对本专业的一般性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二、技术员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初步掌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性的技术工作,能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进行总结。
  
笫九条 实践经验条件
  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员,须具备下列实践经验条件之一:
  一、能承担农业种植业一个品种20亩以上的技术工作;
  二、能承担养殖业20万元以上一个项目的技术工作;
  三、承担技术指导的项目年新增产值10万元以上,或引进、推广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增产值10万元以上。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