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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 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时间:2020-02-07 15:10:14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评审工程技术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工程师、正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省级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市(州)级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县(市、区)级人员须受聘现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标准。

(七)受聘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基本条件

参加工程技术系列各层级职称评审人员,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45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申报。

(二)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申报。

(四)正工程师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年继续教育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到基层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具有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5年;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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