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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 ( 试行)

时间:2020-02-08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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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章 总  则   条 为适应我省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时代人才队 伍建设的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 〔 2016〕77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 办发 〔 2018〕6号)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湘办发 〔 2017〕33号)精神,促进政工专业职称评审 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培养和造就新时代高素质的政工 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必须坚持以下 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科学公正、改革创新. (二)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 对人才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的评价考核. (三)突出能力和业绩评价,注重综合素质、履职绩效、 —2—

创新成果等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在职在岗 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包括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 理了延退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 术人员).具体指我省企事业单位 (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下同)和 “两新”组织 (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主要精力 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企事业单位中各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具体指党委 (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企事业单位中分管和主要精力从事组织、宣传、 纪检 (监察)、统战、人民武装、党群、思政研究等工作的 人员,具体指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直接承担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企事业单位中分管和主要精力从事人事、人才、 老干、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分管相 关职能部门的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承担和 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企事业单位中分管和主要精力从事工会、共青团、 妇委会工作的专职人员,具体指分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 的班子成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人和专职工作 人员. —3—

(五)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分管和专职从事学生教育管理 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分管学生工作处 (部)的班子成员、学 生工作处 (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学校专职辅导员. (六)“两新”组织中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各党、团工作 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民办学校学生工作处 (部)负 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一)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退 休 (包括退休返聘)的人员. (二)申报当年已调离政工岗位的人员. (三)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第五条 政工专业正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正政 工师;副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政工师;中级专业技 术职称名称为政工师;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助理政工 师、政工员.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六条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 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 信”,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积极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 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作风正 —4—

派,清正廉洁. 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 上.申报当年需对申报人员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 人员范围为分管领导、本部门人员、服务对象等,测评人数 一般不少于20人 (单位人数少的可扩大到全体人员),测评 等次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申报人员测评 满意率以上须达70%,且不满意率低于20%. 第七条 学历、资历与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一、正政工师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担任副专业 技术职务5年以上,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近3年连续在 政工岗位. 二、政工师要求 (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 近3年连续在政工岗位; (二)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近2年连续在政工岗位; (三)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四)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及县以下 (含县)企事业单位工作,担任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7年以上,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近3年连续在 政工岗位. —5—

三、政工师要求 具有大学专科、本科毕业或获双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 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近2年连续 在政工岗位. 第三章 申报评价标准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要求 申报政工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具 备相应的理论、专业和学识水平,必须通过政工专业知识考 试,在成绩有效期限内,申报政工专业技术职称. 一、正政工师要求 (一)系统、深入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 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内涵,理论功 底深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 (二)学习能力强,对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 学、教育学、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和经济、管理理论有较系 统深入的学习理解,学识渊博,素质全面. (三)深入学习、深刻把握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和要求,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敢于担当、勇于创 新,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注 重对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成果丰 —6—

富,在全国全省或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战线具有较高知 名度. 二、政工师要求 (一)比较系统地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把握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理论功底较扎实. (二)注重学习,对历史、社会、伦理、心理等方面的 相关知识有较全面地学习了解,学识丰富,个人素质高. (三)认真学习、系统把握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研究、探索和总结新时代做好 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 强,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丰富的思 想政治工作经验,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政工师要求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认真学习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 基本要求以及相关的社科人文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 平能胜任本职工作.敬业爱岗,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 调能力,有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工作实绩较好,得到干 部群众的认可. —7—

第九条 业绩、成果要求 一、正政工师要求 (一)担任副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领导、组织、指 导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在加强、改进和创新思想 政治工作,服务和推进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取得突出成 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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