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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评价办法 (试行)

时间:2020-02-08 1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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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章 总  则 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 发 〔 2016〕77号)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湘办发 〔 2017〕33号)精神,促进新闻系列职称评审 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在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 设立的、有公开刊号或呼号、以发布新闻为主的报刊社 (含 高校校报、学刊)、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及新媒体等单位 中从事新闻采编、新闻管理、新闻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 业技术人员 (包括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退手 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及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 报职称.调离新闻单位未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本 办法申报. —2—

第三条 新闻系列正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记 者、编辑;副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主任记者、主任 编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称为记者、编辑. 第四条 特殊人才职称考核认定、特别人才高 级职称评审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五条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党和人民立场,坚 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宣传党的理 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新 闻志向,勇于改进创新,不断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提升业 务水平.坚持正确工作取向,以人民为中心,发扬职业精 神,恪守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风优良.申报 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或称职以上. 第六条 学历与资历要求 (一)记者、编辑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新闻系列副专业技术 职务、从事新闻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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