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则
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 2016) 7 7 号)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办发〔2017〕33号)精神,促进通信工程专业工程
师职称评审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从事通信工程技术研究、规
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业务开发与技术支撑、生产
运营、互联网信息系统、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的专业技术人
才申报工程师职称。
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
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电信工作的
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担任通信工程专
业工程师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四条学历与资历要求
1. 通 信 工 程(电子、计算机)专业博士后人员经考核
合格出站后。
2 . 获得通信工程(电子、计算机)专业博士学位,从
事通信工程专业工程师工作2 年以上。
3 . 获得通信工程(电子、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程师工作5 年以上。
4 . 获得通信工程(电子、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长期在非公经济组织或县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通信
工程专业工程师工作7 年以上。
5 . 从事通信行业工作满15年,取得本专业技师(国
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申报评价标准
第五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
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
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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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担任通信工程工程师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
研项目或课题,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
贡献。
2 . 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并完成过对行业发展有重要
影响的通信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开发、规划、设计、
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
3 .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承担并完
成过大、中型通信工程新( 扩)建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
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管理工作。
4 .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有效组织
处理过通信设备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重大网络故障
或各种紧急故障,保障网络安全畅通。
5 .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互
耳 I 网 ( 数据)应用系统研发与技术管理,保障互联网信息安
全。
6 .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企
业信息化应用、电信业务支撑系统研发和升级改造项目,在
提高管理效率和改善服务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7 . 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过、行业、地方的通信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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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重要成套通信设备的维护、
维修,掌握关键技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或解决复杂环境
下的通信网络优化难题。
第七条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通信工程工程师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市 (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 人 (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2 . 市 (厅)级设计二等奖1 项以上,或 市 ( 厅)
级设计三等奖2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
奖励证书为准) 。
3 . 省 (部)级优质工程奖1 项以上,或 市 (厅)级优
质工程奖2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
为 准 )。
4 . 市 (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
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5 . 主要完成编制的、行业或省级技术标准、规范、
规程,被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6 . 主要完成重要成套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故障检
修,互联网信息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
题或排除重大技术故障,形成有价值的技术分析报告或故障
案例报告,得到业内专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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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要完成1 项大型或2 项中型工程或1 项省级以上
重点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推广、投标)项目研
究、设计、安装、调试、监理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
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8 . 主要完成通信网络规划建设、设备运行、网络优化、
业务支撑、互联网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重大
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通过鉴定
或认可,并在全省推广。
9 . 作为发明人取得与通信相关的发明专利1 项以上,
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 获得市( 厅)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八条论文、著作要求
担任通信工程工程师后,发表、出版通信业有较高学术
价值的论文(作者)、著 作 (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
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 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本人撰写5 万字以上)以上。
2 .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
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 篇以上。
3 . 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
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3 篇
及以上。
第九条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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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
备条件。
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外
语是跨文化沟通能力的重要体现,应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
具备、提高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外语、计算机水
平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设置为权重
项一般为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为总分值的3%。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
资格的重要条件,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
(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3%,设
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3%。
第四章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条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但能力和业绩
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通信工
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破资历申报的,须从事通信工程专
业工程师工作3 年以上。破学历申报的,须大专学历,中专
学历一般不能破格申报。
第十一条破格申报业绩条件
满足工程师职称正常申报的能力与业绩条件,从事
通信工程专业工程师工作3 年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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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 (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2. 省 (部)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3 . 优质工程奖1 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
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
4 . 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奖的主要发明
人,或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湖南省十大杰出、十大专利发
明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回 (来)湘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
称和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十三条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
外语成绩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
其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十四条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后,赴 国( 境)外从事2
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回 ( 来)湘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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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申报职称,不受资历、原有无职称和外语成绩
限制,可比照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执行。其在国内
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绩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第十五条申报工程师职称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
业、工作经历和主要业绩,提交第三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材
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或概念
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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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信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申报评审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按有关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简 称 《评
审表》下同)一式2 份。
(以下是对照“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价标准”要求应
提交的材料)
2. 对照第二条,将申报参评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
封面相应栏目处。
3. 对照第三条,将本人担任工程师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填 入 《评审表》“近 5 年年度考核情况”栏内。
4.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囯家认可的本专业或相关专
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的复
印件。
5. 对照第五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6. 对照第六条,将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入《评审
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7. 对照第七条,提交反映本人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
总 结 1份,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和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
证书、图纸、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等)
复印件。
对科研课题,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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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或验收证书。
8.对照第八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
和实例材料等原件。
9•对照第九条,提交外语成绩单(或相应学历证明) 、
计算机成绩单(或相应学历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0.对照第十条、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
材料。
11•对照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提交证明其属于留学回
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
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要求的格
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部门在学历、资历等方面还应该严
格按以下要求把握:
1. 参评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认可的正规学历。正规
学历即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
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
证中心网站查询。
2.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 日,
全日制学习(以上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习”或 “脱
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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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和任职资历。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博士生,学习期间
计算工作年限( 须有人社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 ;
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博士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参加
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
习年限可累积计算工作年限。
三、本条件有关的词( 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重 大: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广的。
2.疑 难:暂不明晰,难以确定。
3. 主持: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任命的,在工作中起支
配、决定作用的。
4.熟 练:掌握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5. 精通:有透彻的了解并熟练地掌握。
6.掌 握: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熟 悉:明其意,并能应用。
8. 了解:知其大意。
9.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
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
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 、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
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 、
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 、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
方向等内容。
10.实 例材料:指将本人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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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专业技术问题的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
必须有自己的观点,并附任现职期间的具体实例处理分析。
11. 项 目 ( 或课题):包括、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
迗的或合同规定的科学或技术开发任务。
12. 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分类,按颁布的现行
行业资质标准规范执行。
13•重点工程:一般指列入计划的工程为重点
工程;列入省级计划的工程为省级重点工程。
14.科学进步奖(及相应奖项):指政府部门直接颁发或
认可颁发的科技奖项,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
步奖等。
15•设计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工程设计奖。如优
秀设计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湖南省设计
奖、湖南省城乡建设系统设计奖、省辖市设计奖等。
16.优质工程奖(及相应奖项):一般指政府或行业行政
主管部门直接颁发或认可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如奖
(囯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奖(xx杯
等),市级奖(X X 杯等)。
17•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指在该奖项等级额定获奖
人数内取得个人奖励证书者。
18.主要技术负责人: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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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其确定程序为:本人
申请、工程项目部出具推荐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然后
由单位组织3 名以上的专家评估并作出书面结论。
19. 重大疑难问题:常规方法不能解决的、影响很大的
问题。
20. 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在整个技术工作中最紧要的部
分或转折点,对问题的解决起决定性作用。
21. 经济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经济效
益。“较大经济效益”是指超额完成本单位或部门规定(或
本地区平均水平)的人均上缴利税的20%以上。
22. 社会效益:指经过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
劳动、生活条件、节能、降耗、增强国力、军力等的效益。
23. 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
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24. 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
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
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
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期刊有ISSN (国际标准刊号)和 (或)CN (国内统一
刊号)刊号。
25. 又流论文: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并
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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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期刊:指由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
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期
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
27. 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
取 得 ISSN和 ( 或)C N 刊号的期刊。(含 《湖南通信》期刊)
28. 省级学术会议: 指由二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
会议。
四、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 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交流论文等,其学术水平
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3. 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和省辖市、州,不含县级
市。
4. 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
算至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曰。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
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
习时间减除。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5. 资历计算方法:以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程师工作起计
至申报参评年度12月31曰。
6. 凡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须同时附上相应专题材料。
7. 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8. 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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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的条件必须
同时具备。
9. 本条件所指专利,应有我国或外国的专利登记证书、
专利转让合同和专利受让( 应用)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10. 本条件所涉及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均应提交个人的
获奖证书。若获设计奖,在无法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情
况下,应同时提供项目获奖证书、获奖项目申报表,单位对
获奖者排名的证明和颁奖主管部门认可获奖排名的证明等;
若获优质工程奖,应提交原始任命书、合同协议、竣工验收
证明等。
11. 外语加分规则( 满分按100分计,依 此类推):参加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的PETS-5 (英 语 )、TNF (法
语 )、NNS (日 语 )、TIIP5I (俄语)、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托福考试(简称TOEFL)、雅思
考试(简称IELTS)、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其它同等次的政府
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外语考试,以上考试成缋迖到相应合格标
准;在国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以
上计3 分。(不 重复计分)
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 A 级每1 分计0.03分, B 级每1 分计0. 02分,按 (实际得分/总分)*3分计算,
只有合格证的按2 分计算。( 只计更高分,不重复计分)
12. 计算机水平加分规则( 满分按100分计,依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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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 个模块合格;获得
博士学位;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全国计算
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以上计3 分
(不重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