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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图书资料系列 副研究馆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2020-02-07 12:55:38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评审标准:图书资料副研究馆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扎实的专业技能;熟悉相关业务范围内的政策法规、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较全面地了解本专业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并有研究成果发表;完成过重要业务建设项目,能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文献资源建设与信息组织、读者服务与研究、社会教育与阅读推广、参考咨询服务、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图书馆现代技术应用与开发、业务管理与研究辅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四)取得馆员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主要参与完成图书馆或图书情报资料机构的重要业务建设项目和重大服务项目项以上,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主要参与制定并付诸实施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业务工作标准、规范及业务管理制度等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三)主要参与完成项以上业务改革、技术创新工作,在同行业处于先进水平,经本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名以上专家论证认可,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四)向本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过有独到见解的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独立完成,4000字以上),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由单位或相关部门认可。

 

(五)具体指导助理馆员以上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工作,在业务培训中讲授过本专业课程,取得明显的教学效果。

 

(六)受邀在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或河北省图书馆学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作为代表进行学术发言。

 

(七)作为主要参与人组织举办的活动案例获市(厅)级以上或河北省图书馆学会奖励。(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获上一级业务单位认可并作为典型活动进行推广、运用即可)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馆员职称以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一)主要参与完成的本专业成果获省部级奖励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的本专业成果获市(厅)级奖励项以上或本专业学会二等奖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的本专业成果,获省级本专业学会二等奖项以上。

 

(二)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课题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项以上。

 

(三)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上级部署或本单位重点业务项目(主题活动)次以上,其中次获市(厅)级以上本专业奖励或河北省图书馆学会奖励。

 

(四)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部以上,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3000字以上)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3000字以上)篇以上,或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撰写本专业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四条(四)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主持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项以上。五、附则

 

(一)本条件中所称的本专业是指图书馆学、情报学、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及相关学科专业以及与这些专业相对应的行业领域、工作岗位。

 

(二)本条件所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均应属本专业的,且为申报人获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后所取得,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四)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历,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五)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六)本条件中所称级为省辖设区市。

(七)奖励是指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科学技术奖(个子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个子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部级奖励是指青年人才奖、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个子项)、河北省教学成果奖;市(厅)级奖励是指各设区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奖、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

 

(八)奖项主要参与者是指奖励的前名、省部级奖励的前名,市(厅)级奖励的前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九)课题是指、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省部级、市(厅)级课题。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主要参与者指项目的前名、省部级项目的前名,市(厅)级项目的前

 

名,完成科研项目以成果鉴定书为准。业务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是指个人排名列前位的成员。

 

(十)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论文汇编、资料汇编等不在此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河北日报·理论版》及全国性专业报纸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性、理论性文章可视同为在核心期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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