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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出版系列 副编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2020-02-07 11:41:50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评定标准:副编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熟悉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编辑出版策划组织实施重点出版物选题或主持刊物的重要栏目业绩突出;有较高编辑出版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指导本专业业务工作和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数字等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出版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四)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含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下同)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年以上;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年以上。

 

(六)具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责任编辑证。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图书、期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编辑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条:

 

1.承担重点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编辑工作,或实际负责期刊或重要出版物

 

重要版面(栏目)的编辑工作。

2.策划省级以上的重点选题,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能力。

 

3.承担重要编审任务,复审重要稿件,能提出有价值的书面复审意见。

 

4.搜集和研究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对改进编辑出版工作有参

 

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

5.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二)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美术编辑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承担重点图书的美术编辑工作,或实际负责期刊的美术编辑的主要工作。

 

2.承担重要的编审任务,复审重要稿件,能提出有价值的书面复审意见。

 

3.策划过省级以上的重点选题(美术类),具有较强的选题策划能力。

 

4.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三)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技术编辑、校对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承担各种不同书稿的技术设计工作,或终校各类不同书稿,或独立承担技术难度较大的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的剪辑工作。

2.独立承担重点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的责任技术编辑或责任校对。

 

3.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出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担任策划、组稿和责任编辑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获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及以上奖项以上,或独立担任装帧设计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其装帧设计获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及以上奖项以上。

 

(二)承担重点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的编辑工作,出版后被省(部)级报刊选载或评论种以上,或在期刊中担任责任编辑的文章被省(部)级报刊转载或评介篇以上。

 

(三)承担编辑的教材教辅类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通过教育部门审定,列入教育部教学用书推荐目录种以上,或通过省级教育部门审查,列入省级教学用书推荐目录种以上。

 

(四)独立策划并担任责任编辑,列入的重点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出版规划或获得出版基金资助,并在任期内出版种(套)以上。

 

(五)独立担任期刊责任编辑,所编辑期刊被评为省(部)级、全国性行业期刊或获得出版基金资助。

 

(六)独立策划并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转让版权种(套)以上。

 

(七)独立担任责任技术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其技术设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以上,或独立担任责任校对的图书获得省(部)级奖项以上。

 

(八)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部以上(本人撰写万字以上)。

 

(九)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省(部)级报纸上发表本专业

论文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独立担任组稿和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物或主编的期刊,获国

家级奖项以上,或独立担任装帧设计或技术设计的书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其装帧设

 

计或技术设计获奖项以上,或独立担任终校的图书,获奖项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独立(作为作者)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或省(部)级以上报纸发表本专业论文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奖励是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个子项)、中华出版物奖、中国好书。

 

(三)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四)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五)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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