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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验技术系列 实验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2020-02-07 10:48:18

作者:

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评审标准:实验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单位在职在岗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四)取得实验师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实验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满足实验技术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具备组织、指导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

(二)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门以上实验课教学工作,或承担门以上实验课的教学

 

辅助工作,或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三)指导和培养实验技术人员名以上。

(四)积极参与本学科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能够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

 

(五)能熟练地对技术含量较高的软硬件设备进行管理、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

 

除。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实验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厅(局)级上述奖项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名。

2.在教学、教研活动或技能比赛中获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

 

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3.教学成绩突出,有 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或服务教学科研业绩突出,获

 

得校级实验室管理先进工作者(或同类奖励)次以上。

 

4.从事成果转化工作成绩突出,利用专业优势,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或参与社会技术服务,并为单位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15万元以上或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项以上(限发明人)。

 

5.主持 项以上厅(局)级或主要参加(前三名)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教改)项

 

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的结项验收。

6.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器材)或对实验设备升级改造及功能开发,在教学或科研中使

 

用效果良好,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鉴定。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或为 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

 

与从事实验相关的专业论文篇以上。

 

2.作为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与从事实验相关的专业论文 篇以上。

 

3.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部(本人撰写总计 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已交付使

 

用的实验指导书或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本人撰写万字以上)。

 

五、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获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或为 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篇以上(作者)。

2.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 部或主编规划教材 部(本人撰写总计 万字以上)。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创新性教研教改成果获省(部)级政府部门肯定(有

 

文件证明),并在全省或全国推广。

 

六、附则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年度考核:对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取得实验师职称近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取得实验师职称近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实验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取得实验师职称近年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掌握。

 

(三)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作品)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著作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四)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引文索引(只包括期刊类论文,不含会议论文),SSCI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五)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含省社会科学基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山区创业奖。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取其中一项更高奖项。

 

(六)课题是指、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课题主持指排名,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课题须附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鉴定证书、结项材料。

 

(七)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或连续两个学期)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其中:本科院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15%以内,其它学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20%以内,学校公示并出具红头文件。

 

(八)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在教学中使用效果良好需学校或学校主管实验室、主管实验教学的部门联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九)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的厅(局)级以上教学、教研活动或技能比赛是指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导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十)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或参与社会技术服务,并为或单位创造较大的经济

效益15万元以上,需提供效益证明和相关协议材料。

 

(十)本条件是单位推荐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单位和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不低于基本条件的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并在评审中积极推行代表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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