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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26 11:53:4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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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社会科学副研究员须具备较深厚的本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在基础理论研究或应用综合研究上有创新或突破;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理论发展或实际应用的需要,参与设计、主持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一定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被党政部门决策采纳,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有培养和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进行研究的能力。

 

一、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守法律、法规,专心致力于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2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并出色完成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独立开展本学科研究工作;

 

(二)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工作和完成本部门交办的研究或科研组织工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正式发表10万字的研究成果;

 

(二)主持(第1名)并完成市(厅)级研究课题1项以上(以立项通知、完成成果、结项证书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前2名,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作者);

 

(三)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作者)。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省(部)级奖二等奖(前3名)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前2名)2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出版本专业有重大学术价值的学术专著1部(作者,本人完成15万字以上);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作者),并在本专业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4篇以上研究报告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作者)。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本条件中奖励是指“科技进步奖”、“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入选成果”;省级奖励是指“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奖”;市厅奖励是指“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奖”、“河北省各市社科成果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

 

(三)本条件中核心期刊范围参见下列评价体系之一:1.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3.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四)本条件中课题,是指、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级别可分为、省(部)级、市(厅)级课题。课题是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等;省(部)级课题是指部委年度课题、“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软科学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生调研课题)”等;市(厅)级课题是指省直厅局年度课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年度课题”、“河北省各市社科联研究课题”、“河北省各市规划办课题”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厅局级课题。其他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一般以立项通知、最终成果及结项证书等整套材料为认定依据。

 

(五)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

 

(六)第七条第三款中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用研究报告,是指省委、省政府副省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采用的研究性成果。批示件需有领导签章,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作者排名情况。

 

(七)第六条款中的总字数包含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著作等出版物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总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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