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283699069

河北省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05 18:39:28

作者:

河北论文发表,河北中级职称,河北期刊发表,河北职称论文发表。河北职称

评定标准:实验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大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具有担任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的能力,能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实验课题研究与技术开发,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或教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和实验教材;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设置有独立实验室的其它学校从事实验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6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2门实验课教学工作;

 

(二)对难度较大的实验能进行有效地指导,妥善地解决实验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对精密仪器与大型设备能熟练地进行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厅(局)级上述奖项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名);

 

(二)在全市性(设区市)教学、教研活动或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参加全省性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三)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质量评估成绩2年以上;

 

(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的发明专利1项(限发明人)并已实施转让;

 

(五)主持1项厅(局)级以上或主要参加(前三名)1项省(部)级以上与从事实验相关的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

 

(六)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器材),并在教学中使用效果良好。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实验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总计6万字以上),或参与编写已交付使用的实验指导书或公开发行的通用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

 

(二)作为作者公开发表与从事实验相关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

 

(三)作为作者在核心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发表与从事实验相关的专业论文1篇。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或三等奖的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或为SCI、EI、SSCI收录论文)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作者);

 

2.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总计8万字以上);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创新性教研教改成果获省(部)级政府部门肯定(有文件证明),并在全省或全国推广。

 

九、附则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论文(作品)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著作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SCI为科学引文索引,EI为工程引文索引(只包括期刊类论文,不含会议论文),SSCI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四)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省社会科学基金成果奖的一等奖视同省(部)级二等奖,二等奖视同为省(部)级三等奖。成果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须附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取其中一项更高奖项。

 

(五)课题是指、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课题“主持”指排名,是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论证、组织和指导者,并承担其中重要工作。课题须附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鉴定证书、结项材料。

 

(六)学年“教学质量考核”指学校在每学年末(或连续两个学期)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其中:本科院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15%以内,其它学校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20%以内,学校应出具红头文件并于次年四月底前到河北省教育厅备案。

 

(七)自制教学实验设备在教学中使用效果良好需学校主管实验室、主管实验教学的部门联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八)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的 厅(局)级以上教学、教研活动或技能比赛是指政府部门或政府指导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职称热点

Copyright © 2017-2027 Power by www.zhicheng365.cn 网站地图 xml地图
津ICP备190030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