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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讲师、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05 18: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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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一)技工学校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将先进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的专业发展,效果良好;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够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技术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二)实习指导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习教学经验,能够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教学和工艺学理论教学工作;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并将先进技术应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效果;组织指导本专业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有较强的职业技能操作水平,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能够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三)讲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从事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或行政管理经验,业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并通过进修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一)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

 

1.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专职教师年度授课400课时以上,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度授课时数不少于专职教师的二分之一,兼任教学工作的院校领导年度授课时数不少于专职教师的三分之一;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并结项;

 

3.指导中级及以下教师的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专业理论课教师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和一体化教学的水平,具备本专业职业资格三级以上。

 

(二)取得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实习指导教师:

 

l.熟练地讲授本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论课课程,完成相关的全部实习指导工作,年度授课400课时以上;

 

2.主持本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产品开发及技术革新。承担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起到学术带头人的作用;承担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研究,并结项;

 

3.指导一、二级实习教师教学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4.具有双师型教师的基本素质和一体化教学的水平,具备本专业职业资格二级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或市(厅)级一、二等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本专业省(部)级课研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结题验收;

 

(三)本人在全省性教学比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技能竞赛中取得名次,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四)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教学参考书中,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编内部教材、教学参考书3万字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五)获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发明人,以专利证书为准);

 

(六)教学成绩突出,在校内教学质量评估中3年以上(提供师生近5年评教结果,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讲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合著不少于3万字,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教育研究性论文1篇以上;

 

(三)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作者2篇),申报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作者1篇)。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教育教学、科研成绩突出,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省(部)级教师荣誉称号;

 

2.本人在全国性教学比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全省性教学比赛或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

 

3.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研究性论文5篇以上,其中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4.主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教材1部以上,或本专业学术专著2部以上。

 

九、附则

 

(一)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学历,相关或相近专业学历,参照教育部学科分类。

 

(三)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和人社部颁发的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奖励包括:省(部)科学技术奖、省(部)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不重复计算,取其中一项更高奖项。市厅级奖励包括:河北省人社厅举办的河北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研成果奖,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全国性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是指人社部、教育部组织的比赛。全省性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是指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全市性教学比赛、技能竞赛是指设区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

 

(四)课题是指、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代表着学科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含省社科规划办确认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省部级课题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下达的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课题,市厅级课题包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河北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课题和河北省技工院校重点课题、省教育厅的中等职业学校研究课题、其他厅局的技工学校或中职院校教学或科研类课题。

 

(五)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国内核心学术期刊范围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及SCI、EI、SSCI索引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视同为核心学术期刊论文;著作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六)“教学评估”指学校在每学年末(或连续两个学期)通过学生、同行、督导评教等方式,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要求考核排在本单位前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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