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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程系列 石油化工工程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05 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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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石油化工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石油化工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化工生产工艺及规划设计、化工产品研究与开发、生产和技术管理,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的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科技攻关或研究开发全过程的主要参加者,完成任务较好;

 

2.本行业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参加者,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和具有解决较复杂问题的能力;

 

3.参加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并是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设计分项技术负责人1项以上;

 

2.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设计2项以上的主要专业技术负责人,并在工程项目中发挥较好作用。

 

(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问题2项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2.参加本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2项以上,成绩较为突出;

 

3.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2项以上,并取得较显著成绩;

 

4.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5.参加引进项目工作中的管理,在消化、吸收创新过程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6.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实施后效果良好。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获本专业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三)参与完成的研究开发或成果推广项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附认可材料);

 

(四)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关项目,并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附认可材料);

 

(六)参与编写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其它相当的技术文件1项以上,经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或经评审有实施价值(以出版物的参编人员名单为准)。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二)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八、附则

 

(一)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 省(部)级:省是指行政划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是指国务院的部、委、总局等。市(厅)级:市是指各设区市;厅是指省政府的厅、委、局等。

 

(三)学历是指教育部承认的石油化工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

 

(四)项目按级别分为、省部级及市厅级;按来源分为下达项目和合同项目。本条件中的项目和省下达的项目分为三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会有明确说明;合同项目的分类,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根据其相当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并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五)主持、负责(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课题总负责人)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1名。项目与课题,参与主持为前5名,技术骨干为6-10名;省(部)级课题,参与主持为前3名,技术骨干为4-8名;市厅级课题,参与主持为前2名,技术骨干为3-6名。验收或鉴定认可的项目、课题以报告和证书排名为准(前3名)

 

(六)本专业奖项指科技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5个子项)。省部级奖项指由省科学技术厅、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奖励:省科技奖(5个子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市(厅)级奖项指由省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河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颁发的集团科技奖,市科技局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级成果奖包括:省设计奖、省优质工程奖。

 

(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八)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著作;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学术期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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