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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04 13: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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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论文发表,海南中级职称,海南期刊发表,海南职称论文发表。海南职称

(1)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和全面的作曲技巧以及丰富的创作经验,在作曲艺术上形成自己的风格。任二级作曲职务期间,有一部以上大型音乐作品获二等奖以上;或有2部(戏曲创作作品要3部)在省级获得一等奖。(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国际专业大赛奖项金银奖视同奖项)

 

    (2)作品参加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个人创作大型音乐作品一部或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个人创作大型音乐作品2部(中小型新作品5部)的大型艺术活动,由专业文艺团体进行成功排演和演出。并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3)作品3件在核心刊物《音乐创作》、《广播歌选》等发表(5件在省级核心刊物)。同一幅作品重复发表,按一幅作品计量。

 

    (4) 经省(部)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作品集正式出版个人作品专集 1部,或合集5件;

 

     (5)独立完成3件由省(部)级以上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音乐重大项目(如:大型舞剧音乐的原创等),被同行认可或社会公认。

 

(二)专业理论、论文要求

 

    (1)具有很高的专业作曲水平,对音乐作品能作出系统诠释,原创作品有独特的个性,形成个人音乐风格。

 

    (2)要求在学术专刊发表1篇论文和省级1篇论文;或省级以上发表3篇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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