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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时间:2019-10-04 1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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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论文发表,海南中级职称,海南期刊发表,海南职称论文发表。海南职称

(1)具有很强的创作能力,任三级编剧职务期间,独立或联合创作(排名)一部以上大型剧本(小型新作品2件)获文化部、戏剧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等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作品大赛三等奖以

 

上。或有两部以上(小型新作品3部)获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

 

编剧类二等奖。

 

(2)作品参加省级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一部大型作品)或市(地、州)级文化主管部门举办(3部以上大型作品),由专业文艺团体进行成功排演和演出,并产生广泛深入的社会影响和好评,作者或作品在全市乃至全省同行中有较高声名。

 

(3)作品一件在核心刊物等发表(2件在省级刊物)。同一

 

幅作品重复发表,按一幅作品计量。

 

(4) 经省(市)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作品集正式出版个人作品专

 

集一部,或合集(5人以下作品集)二部;

 

      作词应独著一部(合著两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歌词集,经省(市)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有两首在全国影响大的歌词或有四首在省内外影响大的歌词。

 

      戏剧史论应独著一部(合著两部)两部有价值的专著或论文集,并独立在省(市)级专业报刊发表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理论研究文章;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被同行认可或社会公认。

 

(二)专业理论、论文要求

 

(1)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深厚的艺术修养,艺术经验丰富,对

 

     自己的艺术成果和创作经验能作出一定的理论论述。

 

(2)要求在学术专刊发表1篇论文;或省级以上发表2篇专业学

 

     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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