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时间:2020-02-08 09: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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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职称,代办职称,工程师职称
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邮政行业中,在广东省内从事邮政寄递、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领域工作的快递工程(以下简称为“本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快递设备工程主要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工程、工业工程、硬件结构研发、硬件测试、无人机设计、包装工程等技术岗位。
快递网路工程主要包括快递网路规划、物流工程和仓库规划设计、航空运力规划、地理信息工程等技术岗位。
快递信息工程主要包括快递信息系统及软件、网络工程的应用、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智慧地图研发、机房规划与运维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分类可按行业需要适当调整和补充。
第二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践行“诚信、服务、规范、共享”的行业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作风端正。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五、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单位书面通报
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
(二)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
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三)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如评审通过,取消其评审结果,并予以通报;
(四)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
第三章 评审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级别,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工程师、正工程师)。专业具体细分为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三类。
本专业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本标准第二章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快递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工作能力:
1.快递设备工程专业:了解和掌握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和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具备参与完成一般性设施、设备项目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2.快递网路工程专业:了解和掌握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等运行情况,掌握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参与完成一般网路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3.快递信息工程专业: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掌握快递信息系统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要求。具备参与完成一般快递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技术员职称之后,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的运行维护、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2、参加完成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项目),经验收认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加本专业相关的设备工具、信息系统等改造与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工作,对企业在节能减排、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得到企业认可并推广实施。
4、参加本专业有关规程、技术规范等的编写工作。
(四)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学术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工作报告1篇;
2、在内部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博士学位。
2.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但已取得快递从业资格考试
资格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推荐申报。
3.长期一线工作且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0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推荐申报。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工作能力:
1.快递设备工程专业:熟悉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掌握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熟悉快递主要专用设备的开发程序、设计规程、制造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设施、设备研制或课题的科研、设计工作的能力。
2.快递网路工程专业: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掌握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熟悉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独立完成一般网路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3.快递信息工程专业:熟悉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熟悉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具备独立完成一般快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1项区域性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并通过审查或验收。
2.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有1项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或获得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或相当奖励)。
3.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本专业相关科技项目;或参加一项本专业相关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4.参加完成1项以上有一般技术难度的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或技改项目(包括流程再造、设施改进、新项目实施等),通过验收后得到企业认可并推广实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提出与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1项,被市(厅)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促进作用。
6.参加1项以上本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市(厅)级或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四)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学术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似专业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独撰或作者);
2.独立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报告2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
3.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在内部刊物上发表2篇及以上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4.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
四、工程师
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评审职称(工程师):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持续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一项,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工程师推荐申报。
(1)获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
项的主要参加者;获2项以上省部级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已完成的邮政行业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或科研
攻关项目,解决了行业关键技术问题且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3)在10000人以上邮政行业企业担任技术副总监以上职
务并工作5年以上,且对企业技术管理和研发创新等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4)在邮政行业技术领域成绩显著,影响深远或产生持久
广泛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中青年项目主持人。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完成较大快递工程建设或研究项目,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还须具备以下专业工作能力:
1.快递设备工程专业:熟练掌握快递通用设施设备,精通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专用设备开发及推广应用或装备设备研究,提出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
2.快递网路工程专业: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精通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精通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主持完成重大网路规划和建设;采取有效技术,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网路运行可靠性,有效处理网路管理中的疑难问题;掌握国内外快递网路技术发展动向。
3.快递信息工程专业:熟练掌握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精通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精通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重要快递信息系统研发或建设、调试或参加大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或承担重大信息、通信工程项目,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1项以上大型或2项以上中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有1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奖励),或获得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或相当奖励)。
3.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邮政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或完成1项以上邮政行业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4.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委托的制定或修改邮政行业规程、技术规范、教材等编写工作。
5.完成邮政行业相关的技术开发和网路运行管理项目(包括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科技管理创新)2项以上,对企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显著作用,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2项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本专业相关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后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提出2项以上本专业相关的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8.作为发明人,在承担本专业相关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较大技术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1项以上技术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四)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学术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在本专业或相似专业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较高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作者);
3.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3篇以上,经评委会组织专家鉴定认可。
4.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较高水平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交流论文2篇以上,经评委会组织专家鉴定认可。
5.完成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不少于1万字)。
五、正工程师
申报人满足以下条件,可申报评审正工程师:
(一)学历和资历条件。
1.一般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以上资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不具备以上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成人。
(2)获省部级以上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
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
项以上(发明人)。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已取得本专业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2.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的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能够有效指导工程师的工作。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或任现职期间,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完成的本专业领域科技项目中,受到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
2.作为发明人,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研制开发的本专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评委会组织专家鉴定认可。
4.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本专业领域重点研究项目或科技项目的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研究过程(包括调研、设计、测试等)数据齐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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